值得付出的代價 (谷九 37~47)
作者 蔣劍秋神父
耶穌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位這樣的小孩子,就是
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是收留那派遣我來
的」。
若望向耶穌說:「師傅!我們見過一個人,他因祢的名字
驅魔,我們禁止了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
了奇蹟,就會立刻誹謗我的;因為,誰不反對我們,就是
傾向我們」。
「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就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
你們:他絕不會失掉他的賞報。
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
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裏,為他更好。
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
兩隻手卻到地獄裏、到那不滅的火裏去更好。
倘若,你的腳使你跌倒,砍掉它!你瘸腿進入生命,比有
雙腳被投入地獄裏更好。
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你一隻眼進入
天主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投入地獄裏更好」。
『倘若,你的手、腳使你跌倒,砍掉它!倘若,你的眼使
你跌倒,剜出它來!』
這話聽起來很難懂;更是刺耳。
事實上,還沒有聽說過有任何悔改成聖的男女砍過手腳、
或剜過眼睛;聖奧思定與聖女瑪大肋納都是出名的罪人,
卻未聽說他們如此做過。
耶穌的教訓是 : 為了永生,我們得付出相稱的代價。
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因為有糖尿病,不得不把腳、或小腿
拿掉;罹患乳癌的,不得不把乳房拿掉;這樣做,完全是
為了保護患者的生命。
病人為了要多活一些年,也不得不逆來順受。
為了永生、還為了愛 天主,值得我們付出必要的代價。
人人都有毛病;要愛 天主、得永生,就得改掉毛病。
要改掉毛病,便得自我犧牲、付出代價,別無他途。
驕傲的人要變得謙虛、懶惰的人要變得勤快、奢侈的人要
變得節儉、易怒的人要變得和藹、嫉妒的人要變得寬大、
好色的人要變得純潔、恨人的人要變得愛仇、酗酒的人不
要再酗酒、嗜賭的人不要再賭博,都得付出相稱的代價、
做出必要的犧牲不可。有時候,就像砍掉手腳、或像剜掉
眼睛一樣的難受。
我認識一位老者,今年已九十出頭;他罹患了四十多年的
糖尿病,精神卻一直不錯;因為,他嚴格遵守醫生的吩咐
,不能吃的東西,那怕是他最愛吃的,他也不吃。四十年
如一日,真不容易。
另一位朋友,不易禁食自己喜愛的食物;結果,只有拿掉
一條小腿,以輪椅維生;吃的苦頭更大。
所幸,兩位都保全了自己的性命。
在改毛病方面,也是見仁見智;有的自始至終遵從耶穌的
教訓,不敢懈怠;有的先是我行我素,發覺此路不通後,
才回心轉意,苦下工夫;在成聖方面,都付出了值得付出
的代價。
在改毛病方面,你是屬於那一種 ?
請記住 : 不管是那一種,都得自我犧牲、要付出代價。
不這樣,我們將無法去還愛耶穌對我們的愛,也無法同祂
永遠生活在一起。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