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自己見耶穌臉上有光
宗十二 24~十三 5;若十二 44~50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今天,在短短的福音裡,我們看到主耶穌說了三次
,強調祂是被 天父派遣的那一位,祂做
父要求祂做的事情; 父要祂做的事情,就是驅逐
黑暗、拯救世界、為人贖罪、讓人得到永生。
在今天的讀經一裡,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的救贖
使命藉著門徒們的被派遣而延續。
我們讀到,聖神對他們說:「你們給我選出巴爾納
伯和掃祿來,去行我叫他們要行的工作」;所以,
巴爾納伯和掃祿延續了主耶穌派遣的使命。
教會存在的理由,就是延續主耶穌的使命,去做福
傳,讓所有人都認識救恩;我們就是教會的一份子
,所以,我們都有責任去福傳。
在這個被派遣的使命裡,我們看到, 天主很看重
我們人的工作,我們的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可以
說,我們不去福傳的話,救恩的喜訊就沒有辦法到
達普天下萬民那裡。
以前,我們修會管理的一座教堂叫基督君王堂,在
教堂前面的基督君王石膏態像,不知道什麼原因,
兩隻手臂掉下來了,基督君王沒有手了!
堂區教友商量,要把手臂重新安放上去;堂區神父
卻對他們說:『不用了,就這樣吧;只是在基督態
像下放一塊石板,在石板上寫下這些字:「除了你
的手,我沒有手了!」
我們,每一位教友,都要動手做、要起而行!
我們可否積極地想一想(寫下名字):那一位還不
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或很少進教堂的教友是我們
可以主動一點兒去接觸、邀請他們 (回)到教會大
家庭的?然後,求聖神給我力量去做。
在一年內,我們每位教友可以帶至少一位還不認識
耶穌基督的朋友、或很少進教堂的教友回教堂嗎?
做到這一點的話,以後,我們見耶穌才會臉上有光
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