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光榮耶穌聖名、見證祂的大愛
若十四 21~26
耶穌將要回到 父那裏的時候,祂對門徒們說:「
接受我的命令又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誰愛我,
我 父也必愛他,我也要愛他,並將我自己顯示給
他」。
猶達斯、『不是那位依斯加略人』遂問祂說:「主
,究竟是為了什麼,禰要將禰自己顯示給我們,卻
不顯示給世界呢?」
耶穌回答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
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裏去,並要在他那裏當
做我們的住所;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你
們所聽到的話,並不是我的,是派遣我來的
父的話。
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給你們講論了這些事;但
是,那護衛者、就是 父因我的名所要派遣來的
聖神,祂必要教訓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
你們所說的一切」。
聖言反省
讀經一告訴我們,保祿和巴爾納伯因為所顯的奇蹟
,被呂斯特辣民眾當做神明降凡欲加以朝拜。
倘若,他們也想借機斂財、騙人,那將是易如反掌
的事。
但是,他們並沒有享受人群的盲目追捧和朝拜,便
將傳報基督福音的神聖使命拋諸腦後,反而是極力
澄清自己也是普通人,並引導民眾歸向
天主;這全是因為他們對基督的愛。
這與福音中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密切關聯;耶穌說
:「那接受並遵守我命令的,就是愛我的人;愛我
的人,我 父必愛他,我也愛他」。
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及牧靈福傳的崗位上
,都要謹遵耶穌的命令,只以光榮祂的聖名、見證
祂的大愛為己任,不被虛榮和私利所羈絆和誤導。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