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 上主、要愛人如己
聆聽聖言
瑪二十二 34~40
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
在一起;他們中有一位法學士試探祂、發問說:
「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釋經小幫手
人類社會為了維護大眾的權益和團體運作順暢,
會制訂很多的法律、規範做為約束和賞罰依據。
複雜的條文常讓人抓不到重點,無法透徹明白;
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用以教訓人的規誡亦是如此。
耶穌並没有反駁這些誡命,「你們不要以為,我
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是
為成全」(瑪五17)。
耶穌教我們不要只看表面文字,要貼近
天父的心、去聆聽祂在誡命後面願意表達的是什
麼。
耶穌簡要地抓住兩個核心:
第一是、「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
天主不要只會敬畏祂的信徒,要我們發自內心去
承認祂是生命和信仰的源頭、是我們的 父親,
也能在困境中、在抉擇時從理智層面去信靠祂,
並愛祂勝於錢財、權利、地位、個人的尊嚴。
第二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每個人都是 天主的兒女,都存在著耶穌靈性的
生命;在這信仰中,耶穌邀請我們用顧惜自己的
方式去愛護他人,這不只是要做到將心比心、己
所不欲勿施於人,更要超越去愛那些難以愛的、
我們不欣賞的、得罪我們或反對我們的人;這樣
,我也能真正接納自己、愛自己、發揮自己。
要完全交託、接納自己和他人並奉行愛的誡命,
有時,不容易;但是,因為 天上的親愛家庭『
天主聖三』時時的支援,我們得以一步一步成全
這使命。
品嚐聖言
默想 天主渴望我像祂一樣,每天長出多一點兒
愛。
活出聖言
今天,試著在一件事情上聆聽、順服、信賴
天主。
全心祈禱
天主聖三,當我無法愛他人時,請幫助我克服心
魔,並真心為他們祈禱。
歡迎收聽語音檔,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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