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 天主的光榮,我要做什麼?
肋二十五 1,8~17;瑪十四 1~12
羅耀拉˙聖依納爵紀念日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每五十年,以色列人過一個安息年;在安息年
,農田不能耕作、被賣的土地要按價歸還原主
、奴僕也要還他們自由……等等。
安息年,不但有一個休息、感恩、慶祝的意義
,更是一個信仰的表達:土地和以色列人都是
屬於 天主的,只有 天主才是它、他們的主
宰。
今天的福音裡我們看到,黑落德王完全違背了
這個信念,他殺害了若翰洗者,不把
天主看做是生命的主宰;他佔有了他兄弟的妻
子,違反了 天主定下的道德律。
今天,即便我們不是耕作農田的人、即便我們
沒有擁有奴僕,我們還是可以反省自己如何尊
重別人及如何運用了 天主給我們的物質禮物
,特別是大自然。
我們尊重每一個人都是有尊嚴的嗎?
我們如何對待服務業的弟兄、姊妹?
我們對物質財富是貪婪、囤積或是公平分享?
我們不需要等五十年才做這樣的反省,每一個
星期的安息日,甚至,每天安眠之前,我們都
要這樣做。
今天是耶穌會會祖聖依納爵的紀念日;記得在
很久前,就被耶穌會的座右銘 A M D G 吸引
,它是拉丁文 Ad Majorem Dei Gloriam 的
縮寫,意思是『愈顯主榮』、『為了
天主更大的光榮』;願所有耶穌會弟兄、所有
基督徒,今天,更以此座右銘自勉,並常反省
一下:為了 天主的光榮,我曾經做了什麼?
現在在做什麼?來日更要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