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雷孟
(St.Raymond of Penafort)
1月7日
告解主保
圖 :告解主保聖雷孟。
主曆一一七五年,聖雷孟生出身西班牙;他德學
兼優,年二十歲已任哲學教授。
三十歲時,他往波羅日專攻教律和普法,得博士
學位,成為教律的權威。
他著有《良心判斷案件綱要》,並專輯歷代教宗
通諭,對於教會有極大的貢獻。
他四十五歲入多明我會,初學時期,他謙卑自下
,請長上罰補贖,以賠補過去教學方面的缺陷;
長上果然「准予所請」,命他撰述一部良心案件
的專輯,供聽告解神父和倫理學家參考;《良心
判斷案件綱要》即因此而出。
聖人也參加各項傳教工作:講道勸人、勸化異教
徒、猶太人和慕爾人。
除照顧被慕爾人擄掠的信友,聖雷孟還同聖伯多
祿諾拉穀創立了瑪利亞贖虜會,贖回了無數被擄
的信友。
教宗額我略九世召他去羅馬教廷供職,並請他做
聽告解司鐸。
聖人奉旨,將一一五O年後歷代教宗的通諭專輯
成書。
在一九一七年版的聖教法典公佈前,聖人的著作
為歷代教會法學一致公認的權威教律書。
聖人除供職教廷之外,曾一度返回故鄉傳教、聽
告解,勸化無數罪人。
主曆一二三八年,多明我會總會特派代表往西班
牙、通知他已當選該會總會長,聖人大驚,堅決
推辭。
堅辭不過;接任後,他對本會組織、會士靈修、
工作規律,頗多建樹。
兩年後,辭去總會長職務,其時,聖人年六十五
歲。
以後三十四年內,他致力攻斥異端、勸化西班牙
的慕爾人;為了執行這項計畫,他命聖多瑪斯撰
述了《斥異教徒》的不朽名著。
聖人又享有顯行神蹟的特恩,其中最受人傳誦的
是橫渡海洋的神蹟。
那時,聖人伴詹姆士王前往地中海的瑪約加島;
詹姆士生活放蕩,隨提出了悔改的諾言;但是,
到了島上,故態復萌,聖雷孟大怒而去。
詹姆士王不准,並傳旨,凡將船隻借與聖人使用
的立即處死。
聖人大踏步跨上海面,將自己的大氅鋪下,當做
船舶,將衣角紮在竿上做風帆。
瑪約加島距巴塞羅那城有一百六十浬之遙;聖人
踏在大氅上,飄浮海面,神風吹送,快捷異常,
竟以六小時安然渡過海面,抵達目的地。
聖人拾起大氅,竟是乾的,滴水毫無,照常披在
身上返回修院。
主曆一二七五年,聖雷孟安逝主懷,享年一百歲
;因為聖人在聽告解的職務上極享盛名,後世便
奉他為告解的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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