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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生活在 天主內
瑪十二 46~50
耶穌還同群眾說話的時候, 看,衪的母親和
衪的兄弟站在外邊,想要同衪說話。
有人告訴衪說:「看,祢的母親同祢的兄弟
站在外邊,想要同祢說話」。
衪卻回答那告訴祂的人說:「誰是我的母親
﹖誰是我的兄弟?」
遂伸出衪的手,指著自己的門徒說:「看!
我的母親、我的兄弟!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
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聖言反省
耶穌在此肯定兩個事實:一是復活、一是復活後
的生命。
人會復活,是因為 天主是生活的,祂是活人的
天主。
祂創造我們,是為讓我們生活在祂內;而且,祂
是永生者,所以,當我們活在祂內時,便能分享
祂永生的生命。
由於祂愛著和想著我們,即便我們死了,祂仍然
會從祂的記憶和愛情中把我們復活起來。
復活後的生命,是與所有人一起共融在
天主內的生命;那是絲毫不為自己,只為更深、
更廣地在 天主內彼此相愛的生命;那是如同天
使的生命一樣,不把愛局限於私己,更要朝向
天主和所有人。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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