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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     天主對我們的愛與公正

 

路十八     1~8

 

那時候,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論及人應當

時常祈禱,不要灰心。

祂說:「某城中曾有一位判官不敬畏

天主、也不敬重人。

在那城中另有一位寡婦常去見他說:『請你制裁

我的對頭,給我伸冤罷!』

他多時不肯;以後想到:『我雖不敬畏

天主、也不敬重人,只因為這位寡婦常來煩擾我

,我要給她伸冤,免得她不斷地來糾纏我』。」

於是,主說:「你們聽聽這位不義的判官說的什

麼!       

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祂,祂豈能不給他們伸

冤,而遷延俯聽他們嗎?

我告訴你們:祂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但是,人

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

 

聖言反省

 

天主當然不會像比喻中的判官,由於不堪被打擾

才應允我們的祈禱;耶穌的意思是說:如果,連

那不敬畏        天主、也不尊重世人的不義判官最終

都會找到理由為求他的人主持正義,那麼,本身

是至善且愛我們的        天父,豈不更會答應我們的

請求!

所以,我們應堅持祈禱;至於        天主何時恩賜我

們以及恩賜我們什麼,祂比我們更清楚。

祂給我們的,未必是我們想要的;但是,一定是

對我們更有益的;這就是今日福音所談及的

天主要為我們主持的正義。

為此,我們祈禱時應有一個基本態度,就是相信

天主對我們的愛與公正。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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