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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為我們樹立僕人的典範

 

路十七     7~1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 「你們中間誰有僕人

耕田或放羊從田地裏回來,即給他說:你快過來

坐下、吃飯罷!

而不給他說:預備我吃飯,束上腰伺候我,等我

吃喝完畢以後,你纔吃喝?

僕人做了被吩咐的事,主人豈要向他道謝?

你們也是這樣,既做吩咐你們的一切,仍然要說

: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不過做了我們應做的

事」。

 

聖言反省

 

耶穌的這段話,也許,聽起來讓人覺得不舒服;

因為,我們習慣於被稱做        天主的兒女、耶穌的

弟兄、姐妹或朋友,甚至,基督的新娘等。

這些稱呼所表示的,是我們與        天主的關係,讓

我們感到更親切、自由和幸福。

「僕人」這一稱呼,讓我們起反感;因為,它與

階級、奴役、屈辱等形象相關。

然而,我們理解的僕人,與耶穌所說的僕人不同

;在耶穌的概念裡,「僕人」意味著愛的服務,

為此,『祂把自己做為僕人的典範』(參閱瑪二

28;若十三14~15),甚至說,要在天國裡侍

候我們(參閱路十二37);所以,我們要效法祂

,彼此洗腳、互相服務。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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