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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耶的替身,美滿地活著!

 

                   呂天恩神父

路二十     27~40

 

「…至於死者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他稱

上主為亞巴郎的        天主、依撒格的        天主及雅各伯的

天主,祂不是死人的,是活人的        天主;所有的人為

祂都是生活的」。

「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這篇福音可使我們思考

一個問題:一個美滿的生活究竟是什麼?

什麼是活人呢?

我是否因為天天能吃得飽、喝足夠的水、飲料、身體

很健康、自由自在地到處跑,才算美滿的生活呢?

這些方面的確是生命的一部份,我們每天可用很多藥

、保養品來延遲這些方面;但是,生活的這些層面還

不是「高峰」。

那麼,我們什麼時候更為完美地活著呢?

一個答案,就是:當我傳達生命給另一位,我才成全

我的生命,達到生命的一個頂峰!

當然,有很多的方法來「傳達」生命:成為父母、當

老師、付出愛心照顧「小的弟兄」、成為輔導、努力

認識並分享智慧等……!能傳達生命彰顯我更為完備

的活力。

為什麼亞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是        天主內的活人呢

不只是因為他們生了很多孩子,成為了以色列子民的

祖宗;是因為他們把信仰傳給他們的後裔、把無限的

生命傳給我們。

是因為        天主揀選他們、讓他們在祂內生活,他們才

是「活人」;只有在        天主內,人完全活著。

然而,傳達永生的好喜訊,才是把真生命傳給他人;

因此,亞巴郎才是一「福源」    ( 參閱創十二2~3 )。

對我們來講,圓滿的生命,就是認識耶穌基督與祂的

音。

我需要反省一下:我如何把福音分享給他人?我如何

向他人發揮一個「復活人」的面貌呢?

我必須變成復活耶穌的一個「替身」。

對我們基督徒來講,復活的基督確實給我們一個新的

生命!祂就是生命!由祂而生活才算真生活!

然而,祂派遣我,去把祂的生命分享給他人!

但願我們能成為耶穌的活生生面貌,這樣,我們才變

「活人」。

祂是「生命、復活」,我變祂的「替身」、祂的肢體

,我才美滿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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