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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    天主賜予我們的生命

 

路廿     27~38

 

那時候,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說

:「師傅,梅瑟給我們寫道: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

了,撇下妻子,沒有子嗣,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

,給他哥哥立嗣。

曾有兄弟七人,第一位娶了妻子,沒有子嗣,就死了

,第二位及第三位都娶過她為妻;七個人都是如此:

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

末後,連那婦人也死了。

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這婦人是他們那一位的妻子?

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

耶穌對他們說:「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是,那堪得

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也不嫁

;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因為,他們相似天使;他

們既是復活之子,也就是        天主之子。

至論死者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祂稱

上主為亞巴郎的        天主、依撒格的        天主及雅各伯的

天主,衪不是死人的,是活人的        天主;所有的人為

衪都是生活的」。

 

反省

 

傳播福音、服務教會、祈禱讚美等活動都是光榮

天主的好方式。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用「祂不是死人的,是活人的

天主」這句話,給我們指出更重要的信仰意義:「

天主的光榮,就在於一個人充滿生命的活力!」(聖

依勒乃)

天主最願意看到的,就是我們生活得有意義、生命充

滿活力,就像花園中百花綻放、芬芳四射、生氣盎然

;因此,我們給        天主最高的讚美和最好的獻禮就是

,活出祂賜給我們的生命,也幫助他人的生命成長、

茁壯,充滿意義;我這樣做了嗎?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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