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上主、愛近人、要彼此相愛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出二十二 20~26;得前一 5~10;
瑪二十二 34~40
本主日的福音雖然短,意義卻非常深刻;所談的是
天主的誡命中那一條是最大的問題。
為福音鋪路的第一篇讀經取自梅瑟法律中的一段;
第二篇讀經雖然和福音沒有直接的關聯,卻讓人看
到保祿如何履行 天主的兩條愛的誡命。
福音作者瑪竇告訴我們,在法利塞人知道耶穌回答
撒杜塞人的話、令他們啞口無言後,便圍聚到耶穌
身旁、想要考驗祂。
撒杜塞人來詢問耶穌,因為他們反對人將來要復活
;耶穌給了他們一個有力的回答,令他們閉口無言
;現在,法利塞人也來考驗耶穌,想在這方面勝過
撒杜塞人。
其中一位法學士問耶穌:「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
是最大的?」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因為,在梅瑟的法律中共有六
一三條規則和禁令,如何區分那一條誡命最大呢?
針對這個論題可以做無知、無休的辯論。
但是,耶穌毫不猶豫地回答說:「你應全心、全靈
、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
一條誡命」。
隨後,祂又補充了法學士沒有問到的事,祂說:「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說完
,祂又以極權威的語氣結論說:「全部法律和先知
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耶穌的回答出人意料;因為,大家都認為,在眾多
的規則和禁令中,最重要的是十誡。
梅瑟在申命紀中解釋說,十誡是 天主自己所頒佈
、受到全體人民聽從的十條誡命;只有這些誡命由
天主自己宣佈,其他的誡命和禁令則是梅瑟給人民
遵守的,不是直接來自 天主。
因此,根據邏輯,耶穌在回答法學士時,應該選擇
十誡中的一誡,特別是選擇第一誡;因為,這第一
誡非常重要,它禁止人朝拜其他的神明。
可是,耶穌沒有選十誡中的任何一誡,是以另外的
誡命來回答。
祂引用了申命紀中另一段闡明愛的誡命的話及肋未
紀中的話,說出了第二個愛的誡命;祂說,第二條
誡命與第一條相似:「愛 上主、你的 天主……
……愛你的近人」。
我們如何解釋耶穌的這個選擇呢?
我們試試,先瞭解耶穌的動機;十誡非常重要,主
要是一些禁令、是負面的誡命。
十誡非常重要,因為它規定了一些條件,不遵守這
些條件,便不能與 天主建立良好的關係。
誰若想使自己的生活符合 天主的旨意,就必須遵
守十誡;否則,他便不能與 天主一致,便冒犯了
天主,走上墮落的路。
不過,十誡的所有條件,不論在與 天主的關係上
或是與人的關係上,除了兩條外都是負面的。
在與 天主的關係上,唯一正面的條件是:應記住
安息日,守為聖日(出二十 8)。
如果,我們看這條誡命的內涵,便會發現,為遵守
這誡命所訂的規則也是負面的。
根據梅瑟法律,將安息日守為聖日,是什麼意思?
是說,在那一天,什麼也不做:「你自己,連你的
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的外方人
,都不可做任何工作」(出二十10);因此,這個
誡命也是負面的。
在另一部份中有一條誡命是真正的正面的誡命:「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
上主、你的 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出二
十12);這條誡命非常重要,因為,家庭是社會的
基本細胞,如果,家庭不團結,社會便會瓦解。
不過,這條誡命的範圍也非常狹隘,所規定的只是
與兩個人的關係,至於對其他人的態度,則沒有做
任何指示。
耶穌既不要負面的誡命,也不要不全面的誡命,祂
願意為人提供一個充滿活力、正面的、普世性的理
想;十誡沒有真正地表現出這個理想,因為,其中
的誡命都是禁令。
當然,遵守十誡已經很好;但是,它不能使人的生
活振發,能夠振發人的生活的唯有愛。
因此,耶穌選擇了兩條愛的誡命:「愛
上主、你的 天主…………愛近人如你自己」。
這兩條誡命是正面的、是使人非常振發的誡命;因
為,這兩條誡命的理想非常的高。
第一條是:「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
誰敢說自己已經真正達到這個理想?
我們常是在這個理想的要求之下,因此,我們要不
斷努力、不斷進步,以能夠至少更接近這個完美又
沒有局限的極其美妙的愛的理想。
第二條是:「愛近人如你自己」。
誰能說自己做到了愛近人如自己?
我們被生下來便愛自己,這種愛,在我們的心理上
已經根深柢固;實際上,我們為別人所做的遠比為
自己做的少得多。
此外,在另一場合,耶穌更擴大了愛近人這條誡命
,祂說:「這是我的誡命,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
我愛了你們一樣」(若十五12)。
這是說,我們應該愛近人更甚於自己的生命;因為
,耶穌便是這樣愛了我們,祂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了
我們。
耶穌向我們建議的理想非常美好,符合我們內心的
深切渴望;事實上, 天主創造我們正是為了這個
緣故。
天主是愛,祂創造我們,為了讓我們參與祂的愛,
祂為了愛我們,也為了要我們愛祂,並和祂一起愛
所有其他的人;這是人的最高理想境界。
要達到這個境界,就一定需要 天主的恩寵、需要
來自 天主愛的能力;耶穌將祂的心賜予我們,好
教我們像祂一樣地愛 天父,像祂一樣地愛我們的
近人。
耶穌把祂自己獻給我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藉著
聖體聖事,我們接納耶穌的聖體和聖血進入我們內
,那是祂付出最大的愛的時刻、是祂為拯救我們將
自己奉獻給 天父的時刻、是祂獻出自己的體和血
做為我們的精神食糧和飲料的時刻;就這樣,祂使
我們有了愛的生命。
這個啟示在舊約中已經存在,它包含了愛
天主和愛人;耶穌的誡命並不是新的誡命,新穎的
地方在於祂解釋這誡命的方式。
第一篇讀經讓我們看到舊約如何強調愛近人;舊約
非常關注社會關係的和諧。
出谷紀這樣說:「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
,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 天主做了他們
的生活保障人;「若是苛待了一位,他若向我呼求
,必要發怒,用刀殺死你們」。
在有關社會關係方面,舊約說得非常詳細,比如抵
押的物品就是一個例子。
借錢給人,不可像放債的人;「如果,你借錢給我
的一位百姓、即你中間的一位窮人,你對他不可像
放債的人,向他取利」。
那時的人,常常用外氅做借錢的抵押;因為,白天
,不需要外袍。
但是,夜裏,卻需要用它來做被子禦寒。
梅瑟的法律關注窮人的這個情況說,必須在日落前
將外氅歸還借錢的人;因為,窮人夜間需要用來當
被子,不還給他,便是殘忍。
天主也做窮人的保障;「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
;因為,我是仁慈的」。
因此,在舊約中已經明確地指示了應該關注近人的
所有需要,並慷慨地為他們服務;不過,耶穌為我
們指出的道路,是一條更加慷慨的愛的道路。
在第二篇讀經中,我們看到,保祿如何實踐這兩條
愛的誡命。
他寫信給剛皈依不久的得撒洛尼人,字裏行間流露
出他對 天主的全心的愛;他這樣說:「你們成了
效法我們和效法主的人………主的聖道由你們那裏
,不僅聲聞…………你們離開偶像、皈依了
天主,為事奉永生的真 天主」;保祿的這番話流
露出他對 天主的滿心熱愛。
另一方面,保祿宗徒也表達了他對得撒洛尼信友的
愛;他認識他們的時間還很短,但是,他們已深深
地進入他的心中。
他非常慎重地表達他對他們的愛;首先,他稱讚他
們說:「你們成了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者的模範」
。得撒洛尼人心胸開闊,「雖然,在許多苦難中,
他們卻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道」。
保祿這番讚賞他們的話,充分流露出他的愛和傳教
的心火;因為,稱讚一個人,對他堅毅的行動也是
一個很大的鼓勵。
在強調別人的優點和他們的善行時,我們要特別小
心,這便顯出我們對別人的愛是多麼的慎重、多麼
的美好、多麼的有益。
這是認可別人所行的善事,這樣,大家便能夠一同
在愛 天主和愛弟兄的愛中成長。
「愛 上主、你的 天主」、「愛你的近人」、「
你們要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這個理
想最為重要,我們要不斷追求。
我們所有的目標、所有的行動,都應該以這理想為
方向,這樣,我們才能與基督不斷地在祂與
天父和弟兄的關係中更加緊密地結合。
作者:阿爾貝.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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