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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團體的生活規則   ( 瑪二三 1-12  )


林思川神父


經文脈絡


瑪竇在報導了四段耶穌和對手的辯論的故事( 瑪二二15-46 )之後,接著記載,耶穌轉而對


門徒及民眾們說話;這段談話的內容,主要是預告耶路撒冷城中宗教領袖將遭致的懲罰;另


一方面,也間接教導基督徒團體應有的生活方式。


按照瑪竇福音的編輯,這是耶穌最後一次直接攻擊耶路撒冷的對手們;經文的內容可分為三


段:指責對手們的驕傲及虛假,指出正確的團體生活規則(瑪二三1-12);著名的「七禍哉」


言論(瑪二三13-33);預言基督的使徒將遭受猶太宗教領袖迫害(瑪二三34-39)。


其中,第一段的內容,就是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


與事實不符的指控?


耶穌首先指責經師和法利賽人「只說不做,他們把沈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


,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瑪二三 3-4)。乍看之下,這個指責似乎與事實不符!


因為,法利塞人一向以嚴守法律著稱;我們由路加福音「法利賽人和稅吏同上聖殿祈禱」的比


喻也看出,法利塞人嚴格遵守法律,按時齋戒,並依規定奉獻什一之物(路十八10-14)。


經師更是法利塞人中地位較高的一群人,他們研究妥拉(法律)加以詮釋,並為猶太人民制定


許多生活的規定。


因此,耶穌對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批評應該不在於他們「只說不做」,而是指控他們只是外在的


遵守法律,這種行為並未將他們引入生命,反而把他們誤導成驕傲的人,只尋求自我的滿足。


真正的生命指引


雖然,耶穌批評法利塞人和經師們態度虛假,但是,並未否定他們所教導的內容;他要求群眾


實行他們「坐在梅瑟的講座上」所教導的。可是,相對於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教導,基督徒團體


更發現,耶穌的言語才是真正的生命的指引,而且「祂的軛是柔和的,祂的擔子是輕鬆的。」


(參閱:瑪十一30)


經匣、衣繸


耶穌赤裸裸地指責法利塞人,只在乎在人前獲得光榮面子,不追求   天主的光榮;「他們把經


匣放寬、衣繸加長,又處處爭奪上座、喜愛人們向他們致敬,稱呼其為『辣彼』。」


經匣是一種很小的木盒,裏面裝有經文章句,猶太人將之繫於額頭和手臂上,表達他們時時記


得   上主的法律(出十三16;申六8)。衣繸則是指連在外衣上面的繸頭,作用也是在於提醒


猶太人時時「想起   上主的誡命」(戶十五37-40)。


耶穌指責法利塞人故意加大經匣、加長衣繸,使之更為醒目,並且爭求上座高位及他人的稱讚


。對瑪竇而言,這一切是他們尋求自我滿足,「一切都是為叫人看見」,尋求人前的光榮,並


非   天主的讚賞。


對聽眾的勸言(信仰團體)


福音的第二部份是耶穌直接教導民眾和門徒(瑪二三8-12),要他們不要稱任何人為「辣彼」


,也不要稱任何人為「父」。


這兩句話的意思相同。雖然,耶穌並非受過豐富教育的經師(參閱:若七15),但是,在福音


中,他多次被人稱為辣彼,因此,這一段經文應該是瑪竇用來教導他的團體的話。大概在瑪竇


的團體中已有人自居為「老師」,瑪竇藉此展開強烈的批評。


弟兄(姊妹)的團體


瑪竇把耶穌的教導運用成為團體生活的規則,團體中只有一位「辣彼」,就是耶穌。


基督徒團體應該是一個弟兄姊妹的團體,團體中每一位成員完全平等、地位一樣;「你們眾人


都是兄弟」。初期教會團體中,基督徒都彼此以兄弟相互稱呼。


這種兄弟(姊妹)般的態度,是真正支持團體生活的基礎。瑪竇把這個理想視為耶穌基督團體


的基本瞭解,基督徒的經師和老師不可自認為高於團體成員,反而應該將自己整合、融入弟兄


姊妹團體之中,成為一位弟兄(參閱:格前十二)。


今日教會中的各種服務人員,尤其應該面對這個基本態度做更多的自我反省、批判與悔改。


「謙遜與服務」的領導原則


耶穌教導當時團體中的領導者(當然,也包含日後各時代、各地區的領導者),應遵守的團體


規則是:「你們當中那最大的,該做你們的僕役。」(瑪二三11;參閱:二十26-27)


這個規則的基礎是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瑪二三12)


終究而言,整部聖經活生生的信仰正是:   天主貶抑高傲的人,舉揚謙遜者(撒上二7-8;


路一52)。在耶穌的教訓中,「自謙」和「服務」的思想清楚地被聯結在一起,凡是如此生活


行事者,必能獲得基督和   天主的王國做為報酬(瑪十九28;默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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