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愛 天主、下愛眾人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聖瑪竇福音第二十一和二十二章記載猶太宗教的
領導對耶穌的挑釁,他們指出一連串的問題試探
耶穌,引誘祂說出不利於自己的話:
祢憑什麼權柄在聖殿裏講道?
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人死後,會不會復活?
雖然,發問的人不懷善意,耶穌依然耐心回答;
而且,諄諄善誘,給我們留下寶貴的教訓。
本主日是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彌撒福音便記
載這樣的一問一答;法學士試探耶穌的問題是:
「法律上的誡命那一條最大?」
在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聽來,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似乎不應該有任何不懷善意的試探作用;但是
,在耶穌時代,事情不是這樣。
那時,猶太經師把梅瑟的法律詳加分析,共計有
六百一十三條,其中,三百六十五條是消極誡命
、二百四十八條是積極的誡命;這些誡命,他們
又再分為輕、重、大、小、最大和最小的。
以什麼標準來劃分,卻沒有規定;為此,他們常
常爭論不休。
法利塞人以為,不論耶穌如何回答,總不免得罪
部份的聽眾。
但是,耶穌的答覆直截了當,而且,絲毫不容置
疑;它包括兩段:
第一段、論愛 天主
出處是,猶太虔誠信徒每日兩次誦唸的申命紀的
話:「以色列!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 天主
,是唯一的 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
上主、你的 天主;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你
應牢記在心,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不論
你住在家裏、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常應
講論這些話」(申六4~7)。
第二段、論愛人
出處是,舊約肋未紀十九17~18:「不可存心懷
恨你的兄弟,應坦白勸誡你的同胞,免得為了他
負罪債。
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應愛人
如己;我是 上主」。
耶穌綜合以上兩段經文指出,愛 天主和愛人是
兩條相似的誡命;又說,全部聖經都繫於這兩條
誡命。
本主日彌撒福音瑪二十二34~40這樣記載:
那時,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
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一位法學士試探祂、發
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
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這樣,我們從剛才聽到耶穌回答法利塞人的話中
,又可以獲得一個寶貴的教訓,那就是,愛
天主與愛人相輔相承,不可偏廢。
本主日彌撒中的讀經一取自出谷紀第二十二章第
二十到二十六節,在這篇讀經中,慈母教會更表
示了在她心目中愛人的優先對象。
今天,讀經一這樣說:
上主這樣說:「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
,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若是苛待了一位
,他若向我呼求,我必聽他的呼求,必要發怒,
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寡婦
、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位百姓、即你中間的一位
窮人,你對他不可像放債的人,向他取利。
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做抵押,日落以前,應歸還
他;因為,這是他唯一的舖蓋、是他蓋身的外氅
;如果,沒有它,他怎能睡覺呢?
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在今天,社會大眾都熱衷名利、貪圖個人享受,
能不苛待也不壓迫外僑,不欺侮,卻救濟寡婦、
孤兒,關心那些被遺棄在社會邊緣上受苦的人,
這實在是難能可貴的。
今天,彌撒中的福音和讀經一的教訓,正是我們
這個時代的對症良藥,我們要十分珍惜它、盡力
實行它。
主內的兄弟、姐妹們,上愛 天主、下愛眾人,
這是在今天彌撒福音裏耶穌講的道理,這道理的
出處在舊約聖經裏,原是猶太宗教的基本誡命。
在耶穌時代,舊約聖經一般被稱為『法律』和『
先知』;『法律』就是『梅瑟五書』、『先知』
則指所有其他的舊約經書。
耶穌也採用這個名稱,祂認為,全部法律和先知
都繫於兩條誡命:第一條是、『你當全心、全靈
、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第二條是、『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說,這兩條誡命
相似,我們應當同樣遵守。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相當於我國孔子說
的『愛人如己』;但是,在猶太宗教裏,『近人
』一詞,包含了一種特別的意義,耶穌講了一個
比喻來發揮這種意義,祂說: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了耶里哥,遭遇了
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
死半活地丟下,走了。
正巧,有一位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
便從旁邊走過去。
又有一位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裏,看了看
,也從旁邊走過去。
但是,有一位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 ,一看見,
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
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
到客店、小心照料他。
第二天,他取出兩枚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
看護他 ! 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
補還你。
講完比喻後,耶穌詢問祂的聽眾說:『你以為,
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的近人呢?』
當然,是那位慈善的撒瑪黎雅人。
換句話說,在猶太宗教裏,『近人』一詞,指的
不但是本國同胞、同一宗教的信友和親戚朋友,
而且是連仇人也包括在內的所有的人,特別是那
些被大家忽略了、無人照顧的可憐人。
本主日彌撒中的第一篇讀經重申同一的解釋,讀
經一上說:對於外僑,不要苛待、壓迫;因為,
你們也曾僑居埃及。
對孤兒、寡婦,不要傷害;如果,你們傷害了他
們中任何一位,他向我呼求,我必俯聽,必要發
怒,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
寡婦、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位子民、他是與你同住的
窮人,你不可像債主一樣向他索取利息。
若是你拿了別人的外衣做抵押,日落以前,應該
還給他;因為,這是他唯一能蓋身的外衣,沒有
外衣,他怎能睡覺呢?
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主內的兄弟、姊妹們,今天,社會大眾都熱衷名
利、貪圖個人享受,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不苛待
外僑、也不壓迫外僑?
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不欺侮寡婦、孤兒,要救濟
他們?
有多少人真的知道,關心那些被遺棄在社會邊緣
上受苦的人?
這樣的人恐怕不多吧?恐怕很難碰到。
本主日彌撒禮儀的訊息強調,對那些被大家忽略
了、無人照顧的可憐人要特別關心,這正是我們
這個時代的對症良藥,我們要十分珍惜這個教導
,並盡力遵行。
基督,我們讚美祢!
作者:阿德里安.諾桑 聖本篤會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