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為自己永恆的命運做選擇
丙年常年期第二十九周星期四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今天,不少人,包括一些基督徒,都不相信地獄的
存在;雖然,聖經裡面明顯啟示地獄是可能存在的。
他們說,仁慈的 天主不可能把人放到地獄去;這
個想法也有不錯的地方,就是表達了對
天主慈愛的信心。
但是,我們應該知道,地獄,不是 天主創造給惡
人的;地獄是惡人自食惡果的地方。
今天,讀經一裏,聖保祿宗徒就說得很清楚:當人
做罪惡的奴隸時,得了什麼結果呢?
結局就是死亡。
這個死亡不只是現世生命的死亡,而且是跟
天主永遠隔絕的地獄;保祿說,罪惡的代價(中文
更好把此字的英文 wage 翻譯成工資)是死亡。
工資,是人自己努力工作後應該得到的報答,合乎
正義;用『工資』這詞,保祿表達了地獄不是
天主強加於一位惡人的,『是惡人自己掙來的』,
害人做惡的人自食其果的正義的內在定律。
正是因為不希望人下地獄, 天主子為我們做出最
大的犧牲,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並且一次
又一次呼籲罪人悔改。
今天的福音也很表達了我們自己的選擇決定了我們
的命運的概念;主耶穌是充滿愛的和平之子,祂要
投愛火於地,並且切望這愛火到處燃燒起來,祂的
十字架的洗禮就是愛的最大彰顯,祂在十字架上也
表達了這『渴』!
人若堅持選擇黑暗的話,是會跟選擇光明的人造成
分裂的。
每一個人都是 天主的肖像(這肖像是『人的真我
』,也是人有尊嚴的最終原因;所以,不信神的人
也不會注重人權、尊嚴的),都是一個有尊嚴的獨
立的行動主體,也對自己的行動負責(對自己的行
動負責也是人的尊嚴的一部份)。
別人,包括家人,要做怎麼樣的選擇,我都沒有辦
法干預的;但是,我可以做自己的選擇、可以決定
自己的命運,甚至永恆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