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
依六十 1~6;瑪廿八 16~20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傳教節,強調的是傳教;但是,在今時今日,傳教
是否過時了?
雖然,教會官方從教宗到各地主教團仍然強調傳教
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好像有不少理論與說法
負面地影響到我們的傳教熱忱,使我們 天主教友
對傳教提不起勁兒;然而,沒有這些理論和說法的
福音派等基督教派卻傳教熱忱高漲。
這些理論和說法歸納成以下幾點:
甲、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人也可以得救,這些
人叫做「無名基督徒」,只要按良心做事就夠了。
乙、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基督宗教沒有什麽不
同。
丙、有的人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的行為比基督徒
更好,為什麽一定要人認識基督及領洗?
一、今天,為什麽還要傳教?
1.傳教,是 天主子耶穌的命令(如果,我們基督
徒還相信耶穌是 天主子);今天的福音對這一點
說得很清楚。
今天,我們還遠遠沒有『使萬民成為耶穌的門徒』
、沒有給所有人付洗;耶穌基督建立了教會,教會
存在的理由就是「傳教」°
2.傳教的唯一動機是愛,讓別人也得福音、得享永
生;一位真正認識基督、接受了基督福音、並深切
體會到福音的珍貴的基督徒,不能對如此大的喜訊
保持緘默、也不能對 天主子受如此大的苦難的救
贖大愛保持緘默、也不能對渴望福音喜訊的人冷漠
無感。
有喜訊要與人分享,不願意與人分享喜訊的人是沒
有愛心的人,這樣的人其實連自己的得救都成問題
;因為,在基督信仰裏,「得救」,指的是與愛人
的 天主在愛中合一,沒有愛心的人無法與
天主合一;這正是為什麼聖保祿說:「我若不傳福
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
沒有真正認識到基督福音珍貴的人,是不會與人分
享的;所以,一位基督徒的傳教熱忱的確與他的信
仰程度成正比。
這也是為什麽說,沒有傳教熱忱的人很容易失去自
己的信仰;越傳教,越能紮深自己的信仰。
3.人的得救不是意謂人最後得到什麽物質的賞報,
如:洋房、車子、電視機等;是與愛的
天主建立永恆的愛的關係。
擁有 天主,就不缺少其他任何東西;正如孩子的
幸福,不是因為得到父母買來的玩具、車子等外在
的東西,是得到父母的愛和臨在。
為了建立這愛的關係,認識,是必須的;不認識,
如何產生愛?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祢、唯
一的真 天主和祢派遣來的耶穌基督」(參若十七
3 )。
所以,我們要讓人認識基督,在此世先預嚐永生的
福樂。
這也是為什麽,雖然,「無名基督徒」可能死後能
得救;但是,他們在今生有很多的欠缺,無法得到
基督徒所領悟的生命意義和永生的希望以及聖事的
恩寵,也無法知道自己是被 天主所愛的。
不知被 天主所愛的人就如同孤兒一樣,不知道有
父母的愛。
人生最大的需要是愛;所以,我們要向「無名基督
徒」傳福音。
4.不是所有未領洗的人都叫「無名基督徒」;要符
合以下的條件才是:
(A) 沒有領洗的原因,不是他們的過錯;如果,
某人認識到應當接受基督,卻又拒絕接受祂,此人
「犯錯了」,不是「無名基督徒」。
(B) 此人要盡其所能按良心生活,盡其所能塑造
一個不被蒙蔽的良心,即此人盡力按 天主給他的
恩寵生活。
如果, 天主給了他領洗的恩寵(就是給了他五個
塔冷通),他就該利用此恩寵領洗。
如果, 天主只給了他二個塔冷通,這樣的恩寵還
不夠領洗;然而,他盡力利用這二個塔冷通的恩寵
生活、做人,他就可稱為「無名基督徒」。
「無名基督徒」,並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選擇無須
負責。
(C)對自己的罪過有所悔改。
5.一位「好人」的標準,是「愛 天主、愛人」的
人;而且,「愛 天主」是首要的第一誡。
光說愛人,卻不願認識 天主、不願愛慕
天主的人,其實,不是一位「好人」,他沒有真正
按良心做事。
真正按基督教導生活的基督徒,他的行為一定會比
其他人更好。
假使,他沒有按照基督的教導生活,錯的是他個人
,不是基督的教導。
傳教工作,是傳授基督的教導,不是要別人效法自
己的行為;基督是 神,我們軟弱的人都不是
神。
6.所有宗教都一樣?
只要稍微留意,就會知道這句話的糊塗;因為,不
同宗教的教導、道德、宗教生活都相差太多了。
基督宗教是 天主啟示給人的宗教,一切都以愛為
出發點,即 神愛世人;基督就是 神,並且降來
告訴人生命的意義、人生的終向以及人與神的關係
,並以替人贖罪使人能得到永生。
其他大部份宗教是人憑自己的理智想像、思索出來
的一套理論説法,這些理論說法因時、因地可隨時
改變;雖然,用意是解釋人生遭遇的問題,卻遠遠
不夠,因為,人能理解的東西太有限,也太依賴肉
眼可見的事物;然而, 神和天堂等都不是肉眼可
見的。
另外,我們不要忘記,即使「邪教」的創始人也會
說自己的宗教是會帶給人幸福的。
我們有得幸福的意願,仍不夠,還要有得幸福的方
法。
基督宗教最獨特的是:「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人不致喪亡
,反而獲得永生」。
基督宗教的創立者「是 神、又是人」,不只是人
而已;人亟需救贖,人不能給別人永生,因為,人
自己沒有永生,只有 神才有永生可給人。
二、誰去傳教?
梵二說,每位領了洗的基督徒都有傳教的責任。
當然,因為,每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傳教的方式也
有異。
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沒有聽過基督福音
,所以,有些人要到外地做傳教士。
但是,不能到遠方的人也可以在各自的環境內傳教
,尤其,今天的地球村裡,很多非基督徒可能就是
基督徒的鄰居。
教會有兩位傳教主保說明了這一點:聖方濟沙勿略
是到遠方傳教的模範;隱修院的聖女小德蘭則是在
自己生活的環境裡,藉著祈禱和刻苦來傳教的模範
;兩者都是使傳教產生功效必不可少的。
三、如何傳教?
1.以言:以言是因為我們要跟人講「信仰的道理」
、傳「福音的真理」;主耶穌說:「要教訓他們遵
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福音)。
講道理的重要性是,因為還沒有信仰的人也有天賦
的理智,理智要尋找的是「真理」;而且,「得
救的真理」是每人所要尋找的。
所以,每位有福傳使命的基督徒都該多認識自己的
信仰、多學教理,準備好答覆別人的詢問(參伯前
三15)。
2.以行:祈禱的人、為愛 天主愛人奉獻犧牲(揹
十字架)的人最能打動人心。
人心尋找的是「愛」,充滿愛心,不圖名、圖利,
願為別人的得救犧牲的人最有說服力,就如教會初
期及世世代代為傳福音做犧牲見證的基督徒;他們
之中可能是我們的父母、老師、朋友、神長、修女
……。
3.多動腦筋,靈活利用自己所在的環境,例如:小
攤販在攤子上播放悅耳的聖樂、開影印店的老闆印
勵志的聖經章句送給顧客等;多創造傳教的機會,
與人接觸、交友,然後,講耶穌……。
「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羅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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