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救恩意義和重要性
「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
(格前十五14)
復活,首先確認基督所行和所教的一切;所有的真理,甚至,那人類理智最難領悟的都會
找到解釋。因為,基督藉復活決定性地証明祂 天主性的權威,正如祂應許的。
基督的復活,實現了舊約和耶穌自己生前所做的許諾。
「正如聖經所載」這句話(格前十五3-4 及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
是指基督的復活應驗了這些預言。
耶穌 天主性的真理,由祂的復活所証實。祂曾說過:「當你們高舉了人子以後,你們
便知道我就是那一位(自有者)」(若八 28)。被釘者的復活,証明了祂確實是「我就是那一位
(自有者)」,是 天主子及 天主本身。聖保祿能向猶太人宣布說:「那向祖先所應許的恩
許, 天主已給我們完成了;叫耶穌復活了,就如在聖詠第二篇上所記載的『你是我的兒子
,我今日生了你』」(宗十三32-33)。基督的復活與 天主子降生的奧跡有密切的聯繫。依
照 天主永遠的計畫,復活是這降生奧跡的完成。
逾越奧跡有兩個層面:基督藉死亡救我們脫離罪惡,藉祂的復活使我們獲得新生。這新生,
首先是,那使我們重新獲得 天主恩寵的成義。「因為,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
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羅六 4)。 成義在乎戰勝罪惡的死亡及重新享有聖寵。
其次,它完成義子的承繼,因為,人成了基督的兄弟姊妹,正如,耶穌在復活後親自稱呼其
門徒們那樣:「你們去,報告我的弟兄」(瑪二十八10;若二十17)。人成了基督的兄弟姊妹,
不是出於本性,而是,出於恩寵;因為,這種義子身分使人實在分享唯一聖子的生命,而這
生命在祂復活時已完全顯示出來了。
最後,基督的復活──或復活的基督本身,乃是我們將來復活的本原和泉源:「基督從死者
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
都要復活」(格前十五20-22)。在期待此事的完成時,復活的基督生活在祂信徒們的心中。
在祂內,基督徒嘗到「未來世代的德能」(希六 5), 而他們的生命也被基督提昇到
天主生命的懷抱 :「祂替眾人死,是為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替他們死而
復活了的那位生活」。 (格後五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