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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生命,我該該追求什麼 ?

 

路九     22~25

 

耶穌對門徒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

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是,第三天

,必要復活」。

衪又對眾人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

天天揹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

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是

,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

性命。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

,為他有什益處呢?」

 

聖言反省

 

一個人怎麼可能同時喪失生命,又能救自己的生命

呢?

如果,我們僅從字面意思來理解耶穌在今日福音中

說的話,難免會覺得祂在玩文字遊戲,而且,自相

矛盾。

如果,我們明白祂話中所指的兩種「生命」的區別

,就會對祂的良苦用心恍然大悟。

耶穌邀請我們捨棄虛假的「小我」生命,雖然,它

似充滿著生機與活力,卻是沒有真正根基的生命

;要去追求在基督內的生命,因為,基督是生命的

源頭和歸宿。

當聖奧思定頓悟生命時,他就祈禱:「主啊,我愛

禰太遲了、太遲了;禰一向和我在—起,我卻躲避

禰。

當我一心追求世俗、虛幻的美物時,禰大聲召叫我

、禰光照了我的心,我開始嘗到禰的甘飴,我飢渴

地追求禰」。

為了這生命,我該捨棄什麼?又該追求什麼?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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