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仇
甲年常年期第七主日
林思川神父
【福音:瑪五38~48】
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
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
給他。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
仇人!』
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
害你們的人祈 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因為,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
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
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
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做了什麼特別
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
天父是成 全的一樣。
【經文脈絡】
這個主日的福音延續上星期已經開始的主題,
耶穌在「山中聖訓」中講述「更大的義德」,
並以六個例子更具體的說明。
上個主日已提到前四個例子,這個主日的福音
選讀是這個脈絡中的第五和第六個例子。
【第五個例子:瑪五38~42禁止報復】
第五個例子談論「不可報復」,其出發點仍是
梅瑟的法律關於報復的尺度所訂出的規定 「以
牙還牙、以眼還眼」(出二一24;肋二四20)。
梅瑟的命令並不是要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
之身」;在那個時代,報復,幾乎是必然的,
而且,人在報復時,由於氣憤,往往失之過當
;因此,梅瑟命令的精神在於禁止過度報復。
面對這個古老梅瑟法律,耶穌提出新的命令;
首先是說出根本原則:「不要抵抗惡 人」(39)
;緊接著,舉出三個具體情況加以說明這個原
則:「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
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
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
他走兩千步」(39~41);最後,是一個積極
的命令,要求門徒不可拒絕他人的請求:「求
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 拒絕」
(42)。
在現實的生活中,這樣的要求當然是難以做到
的;這段經文必須放在天國福音的幅度下才能
理解,也就是在未來的救援秩序之下對現今這
個時代提出的要求。
基督徒必須努力嘗試跳脫眼前的生活情況與傳
統倫理要求,才可能接受新的衝擊而成長。
瑪竇寫作時,應該是以當時的基督徒團體生活
為背景,教導他的讀者們面臨迫害時所 應採取
的態度。
【第六個例子:瑪五43~48愛仇】
第六個例子談論「愛仇」,是所有反論例子中
的最高峰和精華,使人回想瑪五20所要求的「
更大的義德」。
一、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
你的仇人!』(43)
這段經文在形式上和前面的例子相近,讀者自
然會認為其內容也是引用自舊約;事實上,只
有前半句「應愛你的近人」是引用自舊約(肋
十九18),後半句「恨你的仇人」卻不是出自
舊約。
這段話應該是出自「瑪竇的創作」,他把這些
話放在耶穌的口裡,目的是為了符合整段反論
形式上的需要。
二、耶穌的反論與理由(44~45)
耶穌提出反論:「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
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同時立刻說明理由:「
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44)
瑪竇在「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這樣的經文中
,所想的大概是他的團體正面臨的困境。
耶穌要求基督徒愛仇的理由,使人想起真福八
端中對於「締造和平的人」的許諾:「他們要
稱為 天主的子女」(瑪五 9)。
因此,這裡所談論的,比較是「未來」的報酬
,比較不是當下 的回報。
耶穌繼續解釋應當愛仇的理由:「因為,祂使
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
人、也給不義的人」(45);這是延續舊約智
慧文學中關於創造主 天主的主題(詠一四五
9;約五10~11;智十一23~24),並將這些
思想用來支持超越一切限制的「愛仇」的教導。
三、超越常情的愛(46~47)
「愛仇」,要求當然是遠遠超越「人之常情」
,耶穌將一般常情的愛比擬做稅吏和外邦人的
態度,這些人員是猶太人所輕視的對象。
用這種對比的方式,耶穌鼓勵人超越一般常情
的態度,走向更高的倫理層次:「你們應當是
成全的,如同你們的 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四、結論:成全如同 天父(48)
瑪竇在此引用了肋十九 2:「你們應該是聖的
;因為,我、 上主、你們的 天主是聖 的」
;但是,他把「聖」改為「成全」,聖經的含
意是「完全實現 天主旨意」!
基督徒蒙召就是要達到絕對的成全,蒙召成為
如同 天父一樣;對瑪竇而言,達到此目標的
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跟隨耶穌」!祂是
天父的獨生子,唯有跟隨祂,才能成為
天父的子女。
【「反論」的總結】
綜合整段「反論」的經文,我們明白,耶穌從
來不反對「法律」,而是引領人們回到法律的
根本精神、回到法律的源頭。
基督徒完全肯定 天主的法律;但是,必須按
照耶穌的理解與詮釋實踐與完成。
天主的法律不是一種「感覺」而已,是在聖神
力量的幫助下,在任何領域中以耶穌的態度採
取行動、生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