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心態,成為滿全法律的基督徒
瑪五 17~19;格後三 4~11
那時候,耶穌向門徒們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
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是為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絕
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
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
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是,誰若實行,
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
釋經小幫手
人是軟弱的,很容易被肉體的懶惰、情緒、非理性的
思想等控制、影響;比如說,我們明明知道,有規律
的生活對自己有好處,卻常面臨放縱自己的誘惑。
例如 : 早上該起床時,不想起床;晚上該睡覺時,不
想睡覺;該工作時,沉迷社交網站;該社交時,卻沒
有動力;若一次又一次的放縱自己,遲早會失去動力
和意義。
也許,今天,你可以留意,你不去做的那些事,是否
正是你需要做的、可以幫助你的事?
基督宗教的規矩也有同樣的功能,但要滋養靈性的生
命、內在的精神。
對基督徒而言,教會的規矩不僅是十誡而已;福音中
,耶穌的精神和價值觀更是我們要跟隨的芳表。
當我們可以守十誡時,例如︰不殺人、不偷竊等等,
我們是好人;若是我們能夠進入到十誡背後的中心,
那麼,我們就變成了真正的基督徒。
耶穌說,祂來,是成全法律、因為祂深深內化了十誡
的精神,愛主在萬有之上、愛人如己;而且,祂願意
依著這精神活出祂每一天的大小選擇。
祂的一切選擇不在按外表、形式上符合法律而已,是
真正地把 天主的愛、憐憫和正義活出來。
我們也可以這樣做。
哲學家威廉詹姆士說:「人可因心態的改變,就改變
生命」。
讓 天主的戒律和聖言照亮前方的路,給予明確方向
,然後,嘗試改變自己的心態;人是積思成言、積言
成行、積行成習、積習成性、積性成命;因此,心態
一改變,耶穌的精神就會注入心中,你、我也會成為
滿全法律的基督徒。
種下種子
當你選擇做每一件事時,讓愛主、愛人成為你的目標。
全心祈禱
主,請教我活出祢法律的精神、活出自由和愛;阿們。
歡迎收聽語音檔,用心聆聽 天主要對我們說的話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
1r5ANnZKrBBFr6IrVnINw-inl843l5dSh
©2019 台灣主言會版權所有
歡迎使用,請表明文章來源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