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的目的       (瑪十五 21~28)

 

作者       蔣劍秋神父

 

耶穌離開那裏,就退往提洛和漆冬一帶去了。

看,有一位客納罕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說:「主,達味

之子,可憐我罷    ! 我的女兒被魔糾纏得好苦啊  

耶穌卻一句話也不回答她。

祂的門徒就上前求祂說:「打發她走罷    ! 因為她在我們

後面不停地喊叫」。

耶穌回答說:「我被派遣,只是為了以色列家失迷的羊

」。

那婦人卻前來叩拜祂說:「主,援助我罷  

耶穌回答說:「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對的」。

但是,她說:「是啊    ! 主;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子上

掉下來的碎屑」。

耶穌回答她說:「啊  ! 婦人,妳的信德真大; 就如妳所

願望的,給妳成就罷  

從那時刻起,她的女兒就痊癒了。

 

 

一九八七年,是教會有史以來的第二屆『聖母年』,又

是聖母在法蒂瑪顯現的七十周年;所以,我們特別選定

『藍軍』、法蒂瑪聖母朝聖地去朝聖。

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三日,聖母第一次在葡萄牙的小鎮法

瑪顯現給三位小牧童    :  路濟亞、方濟各和亞敬大。

後來,路濟亞成為一位修女。

從五月十三日到十月十三日,聖母一共顯現過六次,每

一次的重點都是要求世人勤念玫瑰經、多做補贖,好使

神論者早日回心轉意,承認       天主是造物主。

今天,我們去朝聖,就是去追憶聖母在法蒂瑪顯現時的

要求、去體會這要求的意義以及如何去實踐聖母的這一

要求。

朝聖,不是去向  天主或聖母要甚麼,是去問      

天主或聖母要我們做甚麼;因此,朝聖,是藉著實地的

體驗,認清  天主或聖母的要求( 願望 )  ,然後,在

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真真實實地生活出來。

朝聖,是我們信仰的再一次出發;絕不是結束。

在法蒂瑪,聖母要求我們常唸玫瑰經和多做補贖    ( 刻苦 )

玫瑰經,人人能唸;但是,不一定人人知道唸;有的人

唸玫瑰經,只在求快,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唸甚麼。

有的人遇到不如意的事,立刻怨天尤人,白白失去做補

贖的機會;更少有人主動地刻苦自己了。

唸經,要口誦心維;唸玫瑰經,更要默想耶穌與聖母的

一生事蹟。

刻苦,不但要高高興興地逆來順受,還要主動地找機會

去磨鍊自己;不是為了別的,只是為了讓自己能更肖似

受苦的耶穌和被刺傷的聖母。

愛誰,就要相似誰,就要分擔誰的痛苦。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uodegang 的頭像
    Guodegang

    郭德剛福傳中心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