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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許諾的「百倍賞報」是什麼?
瑪十九 23~30
耶穌見這少年憂悶地走了,就對門徒們說:「我
實在告訴你們,富人難進天國。
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
容易」。
門徒聽了,就非常驚異說:「這樣,誰還能得救
呢?」
耶穌注視他們說:「為人,這是不可能的;但是
,為 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
那時,伯多祿開口對祂說:「看,我們捨棄了一
切,跟隨了祢;那麼,將來,我們可得到什麼呢
?」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
隨我的人,在重生的世代、人子坐在自己光榮的
寶座上時,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
列十二支派;並且,凡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
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
兒女、或田地的,必要領取百倍的賞報,並承受
永生。
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
的」。
聖言反省
耶穌所許諾的「百倍賞報」,到底意味著什麼?
祂列出的賞報項目,可總結為兩類:一類是關係
(親人)、一類是財產(房屋、土地)。
為什麼捨棄了親友,又能百倍獲得呢?
因為,真正能使人維持關係,使人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的,是福音的精神;以福音的精神對
待他人,會更加深彼此間的愛,因而會「百倍」
地獲得回報。
至於百倍的財產,是指在愛內的分享或共用;當
我們捨棄一切、服務他人時,他人也會慷慨地用
他們所擁有的支持我們,那是一種不分彼此的分
享,因而也是「百倍的獲得」。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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