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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棄一切得罪 天主的惡行
則十八 1~10,13,30~32;瑪十九 13~15
詠五十一 (五十) 12~15,18~19
潛藏在每人內心的罪根常蠢蠢欲動,伺機使人遠離
那位自永遠創造了我們、並深愛著我們的 天主。
原罪,使我們迷戀內心的惡,就像當初在曠野中,
以色列人朝拜金牛一樣。
聖保祿宗徒深深體會到了原罪的遺害,他說:「我
願意的善,我不去行;我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
但是,我不願意的,我若去作,那麼,已不是我作
那事,是在我內的罪惡……。
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
感謝 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七19~
25)。
第一篇讀經中, 天主藉著厄則克耳先知邀請我們
「改造一顆新心、一種新的精神」,離棄一切得罪
祂的惡行。
改造就是轉變,也就是將我們的目光從潛藏在我們
內心的惡根轉移到仁慈的 天主那裏,並藉著對
天主的仰望和信賴,使我們重新成為像小孩子一樣
純潔無瑕。
主,耶穌基督!仰賴祢的慈恩救贖,我們能夠脫離
該死的肉身,得勝罪惡;我們感謝祢!求祢不斷廣
施慈恩給我們,使我們唯獨親近祢、侍奉祢。
容來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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