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頭金不換 (路十五 1~32)
作者 蔣劍秋神父
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祂講道。
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
他們吃飯 。」
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你們中間那個人有一百
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卻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
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
待找著了,就喜歡地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來到家中,
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 ! 因為
,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位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
樂甚於對那九十九位無需悔改的義人」。
「或者,那位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
』,卻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 ﹖
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 !
因為,我失去的那一個『達瑪』又找到了。
我告訴你們:對於一位罪人悔改,在 天主的使者前也是
這樣歡樂」。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位兒子,那小的向父親說 : 父親
,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給我罷 !
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
方去了。
他在那裏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
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
他去投靠當地的一位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去放
豬。
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
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裏
反要餓死 !
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裏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 ! 我得罪
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做你的兒子,把我當做你
的一位傭工罷 !
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裏去了;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
就看見了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
熱情地親吻他。
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
稱做你的兒子了 !
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
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 再把那隻肥
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
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
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裏,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
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遂叫一位僕人過來,問他這是
什麼事。
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
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
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
你的命令,你卻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
歡宴;但是,你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
,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父親給他說:孩子 ! 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
你的;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
喜樂 ! 」
在耶穌復活節前夕的禮儀中特別強調,人因罪過,特別蒙
受 天主的祝福,甚至,有人稱,罪惡為促使聖子降生的
【幸福因由】,沒有罪惡,聖子便不會降生成人。
聖子不降生成人,人便無法接觸到【人而 天主】的耶穌
;人能接觸耶穌,是因為罪過的緣故;換言之,人是因禍
得福。
當然,這絕不是在鼓勵我們去犯罪;是要我們知道,罪惡
同耶穌降生救世的密切關係。
同時,雖然要嫉惡如仇,但是,從犯過中也可得到寶貴的
經驗 : 經一事,長一智。
對於常犯過,卻認錯的人,我們要寬大、要諒解、要伸以
援手,不要計較他的過去。
更要緊的是,他知道自己錯了,便去改過;我們也要幫助
他改過。
知過、改過,都是件可喜的事。
犯錯卻不認錯的人,要他改過,比較難;因為,他們不認
為自己做錯了甚麼。
有時,我們也是這樣,總以為自己做的都是對的。
這種人最難得到 天主的諒解。
越有學問、越有地位、越有修養的人,越不容易承認自己
的過失;他們是一群自以為是的人,要求別人改過,多過
於要求自己。
俗語有 : 浪子回頭金不換;很明顯地告訴我們,自己回心
轉意、懸崖勒馬的人,才有價值;當然,他需要別人的幫
助。
人犯罪, 天主固然慈悲為懷,降世救人,這是
天主的仁慈。人知過、改過,才是一位知上進、有希望成
己、成人的人。
人人有錯,人人需要認錯、改錯;不肯認錯、不肯改錯的
人, 天主再仁慈,為他何用 ?
人認錯、改錯,正如聖經上被找回的迷途羔羊,令
天主高興不已。
讓我們去幫助別人認錯、改錯;更要接受他人的幫助,使
自己能認錯、改錯。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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