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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神聖性

 

 

【福音:谷十2 ~ 16】

 

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

 

意思是,要試探祂。

 

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

 

他們說:「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纔給你們寫下

 

了這條法令。

 

但是,從創造之初,    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

 

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

 

致他們再不是兩個,是一體了。

 

所以,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回到家裡,門徒又問祂這事;耶穌對他們說:「誰若休自

 

己的妻子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離棄自己

 

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

 

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要祂撫摸他們;門徒卻斥責

 

他們。

 

耶穌見了,就生了氣,對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

 

,不要阻止他們!因為,    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

 

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天主的國,

 

絕不能進去」。

 

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

 

【經文脈絡】

 

耶穌由加里肋亞的葛法翁(谷九33)出發,來到猶太境界

 

(谷十  1)。從這個主日開始,連續四個主日的福音都是

 

敘述耶穌於猶太境內,在進入耶路撒冷之前的路上對不同

 

對象的教導。

 

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包含兩段教訓,首先指出,「離婚」

 

,相反    天主的創造計畫(谷  2 ~ 12);接著是對孩子們

 

的祝福(13 ~ 16)。

 

【猶太祖傳的離婚法律】

 

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是否許可丈夫休妻?』

 

這完全是一個多餘的問題;因為,猶太祖傳的法律已清楚

 

定下相關的規矩。

 

所以,福音作者解釋說,法利塞人不懷好意,目的在試探

 

耶穌。

 

根據申二四  1,一個男人如果在他的妻子身上發現了什麼

 

難堪的事,便可以給她寫休書,叫她離開;如此,這個女

 

人便可以另外嫁給其他的男人。

 

但是,相反的情況在猶太社會中卻是不可能的;女人不可

 

以給她的先生寫休書。

 

【心靈頑硬的法利塞人】

 

耶穌卻認為,梅瑟法律關於這個問題的答覆,不能令人完

 

全滿意;祂認為,申二四  1之所以會如此規定,乃是因為

 

人們心硬,使梅瑟不得不做出的讓步。

 

在此,耶穌把法利塞人等同於梅瑟法律的直接對象,指責

 

他們和他們的祖先一樣心硬。猶太歷代的先知的宣講中,

 

也一再地指責以色列子民心硬,不願悔改;因此,無法明

 

白天    主的旨意。

 

【    天主的創世原則】

 

接著,耶穌越過梅瑟在申二四  1所做的讓步,回溯到創一

 

27中    天主創世的原則:「    天主造了男人和女人」。

 

天主的創造行動,是一切生活的原則,自然也是婚姻制度

 

的根本基礎。

 

耶穌相信,基於    天主的創造原則,婚姻,是一個永遠的

 

結合;因此,祂繼續引用創二24強調:「人要離開他的父

 

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

 

既然夫妻不再是二個,已成為一體,離婚,當然是不被接

 

受的。

 

【經師間的辯論】

 

這一段辯論具有經師們討論問題的形式,辯論的正反雙方

 

都引用聖經做為論證的依據,所引用的權威越古老就越有

 

力量。

 

耶穌的言論回溯到創造之初,創造的原則當然比梅瑟的法

 

律早,更比法利塞人對梅瑟法律所做的詮釋古老。

 

梅瑟的法律只是在當時具體時空環境之下,為了規範猶太

 

人民的生活,暫時訂出了權宜性的措施;以主的創造行動

 

和創造的目的來看,離婚,是被禁止的。

 

【初期教會的生活應用】

 

門徒們需要更深的教導;因此,和福音中多次出現的情形

 

一樣,耶穌又【在家中】繼續教導門徒。但是,這不再是

 

一個秘密的教導,卻是對於離婚禁令的一個具體引用。

 

耶穌指責梅瑟法律所容忍的情形,「男人休妻另娶」根本

 

就是「犯姦淫」(11);因為,這個男人毀壞了他和第一

 

個女人所締結的婚姻。

 

福音中,耶穌也同樣地批判了「女人主動離棄丈夫另嫁」

 

的情形(12)。女人主動離開男人,是猶太社會中不可能

 

發生的狀況;因此,這段教導反映的是,初期教會的生活

 

實況。

 

初期教會在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生活,根據羅馬的法律,婦

 

女的確也有權利主動要求離婚。初期基督徒團體將耶穌的

 

話當做必需遵守的生活準則(參閱:格前 七10 ~ 17),由

 

此引伸禁止女人主動的離婚情形。

 

【天國屬於小孩子】

 

對於祝福兒童的經文緊接在耶穌關於婚姻的教導之後,是

 

十分恰當的,耶穌格外喜愛孩童並且接納,他們甚至成為

 

奪取天國的模範和榜樣。

 

門徒們拒絕孩子們的態度大概是出自好意,擔心耶穌過於

 

勞累;不過,他們以此來表達對耶穌的關懷,顯然是錯誤

 

的,耶穌因此而不悅,要求他們讓孩子們前來,並且指示

 

:像這樣的人才是屬於天國的。

 

【進入天國的條件】

 

接著,耶穌以非常鄭重的口吻宣告:「誰若是不像小孩子

 

一樣接受    天主的國,絕不能進去」(15)。

 

天主的國,是    天主白白的恩賜,只有小孩子才會毫不保

 

留地接受禮物;因此,誰若不效法小孩子以這種方式接納

 

天主的國,他們就絕不能進入天國。

 

進入天國的先決條件是認識天國的特質,唯有認出天國本

 

是    天主白白賞賜的禮物,人們才會以小孩子為師,得到

 

進入天國的竅門。

 

最後,耶穌抱起孩子們,並且,給他們覆手、祝福,表達

 

耶穌對孩童們有著特別的召叫以及他們所啟示的榜樣。

 

【綜合反省】

 

耶穌教導我們,婚姻最深的基礎在於    天主的創造原則,

 

透過婚姻,人們受邀參與創造工程(參閱:創一28)。

 

耶穌反對離婚的教訓,為從婚姻所建立的生活團體建築了

 

一座堅固的防衛堡壘。

 

天主的國屬於小孩子;基督信仰的根本標誌就是,以毫不

 

保留、充滿感恩的態度,把天國當做禮物來接受。

 

                                   摘自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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