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我們的名字被登記在天上
路十 17~24
那時候,七十二位門徒歡喜地歸來說:「主,
因著祢的名號,連惡魔都屈服於我們」。
耶穌向他們說:「我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般自
天跌下。
看!我已經授予你們權柄,使你們踐踏在蛇蠍
上,並能制伏仇敵的一切勢力,沒有什麼能傷
害你們。
但是,你們不要因為魔鬼屈服於你們的這件事
就喜歡,你們應當喜歡的乃是因為你們的名字
已經登記在天上了」。
就在那時刻,耶穌因聖神歡欣說:「
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祢;因為,祢將這
些事瞞住了智慧及明達的人,卻啟示給小孩子。
是的, 父啊!祢原來喜歡這樣做。
我 父將一切都交給我,除了 父,沒有一位
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
沒有一位認識 父是誰的」。
耶穌轉過身來、私下對門徒說:「見你們所見
之事的眼睛是有福的。
我告訴你們,曾經有許多先知及君王希望看你
們所見的,卻沒有看見;聽你們所聽的,卻沒
有聽到」。
聖言反省
因著耶穌賦予的權柄,在傳教時,門徒們成功地
驅逐了魔鬼,因而歡喜地向耶穌報告。
可是,他們歡喜的理由似乎不被耶穌欣賞;因為
,耶穌指出,真正值得他們歡喜的應該是另一個
理由,就是他們的名字已被登記在天上。
其言外之意是說,重要的,不是自己有什麼能力
,是在 天主內的得救。
保祿也解釋了類似的道理:如果,沒有愛,無論
有什麼神能,都沒有用。
沒有愛與不在 天主內是同義的;假如我們不在
天主內,即使給別人報了捷,自己也會落選。
其實,只有當我們在 天主內時,我們才能真正
戰勝魔鬼。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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