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使人幸福 (谷十 2~16)
作者 蔣劍秋神父
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 ﹖
意思是,要試探祂。
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 ﹖」
他們說:「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才給你們
寫下了這條法令。
但是,從創造之初, 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
,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
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是一體了。
所以,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回到家裏,門徒又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誰若
休自己的妻子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
離棄自己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
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要祂撫摸他們;門徒卻
斥責他們。
耶穌見了,就生了氣,對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跟
前來,不要阻止他們! 因為, 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
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天主的國,絕不能進去」。
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
在羅馬讀書時,有位理髮師對我說 : 『你們神父不結婚
,根本無法理解結婚的困難』。
這麼多年的牧靈工作,無數的男女來找過我,談他們的
婚姻問題;我的經驗告訴我,那位理髮師言之有理。
牆外的人根本無法理解牆內人的處境;因此,一班而論
,有婚姻問題的人來找我們神父,我們只能請他們多祈
禱、多忍耐,實在找不出其他更有效的辦法去幫助他們。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每天,台灣有七十三對夫婦
離婚;未經正式法律程序離婚的怨偶更多。
離婚再婚者又可能影響、拆散另一個家庭。
如此,連鎖反應如同引爆原子彈的威力,對社會造成莫
大的傷害;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於全世界」 ( 教友生活20
74期 )。
離婚的不少,不幸福的婚姻更多;不過,幸福的婚姻也
能常見。
今天,教會為了幫助人解決婚姻問題,常辦婚前輔導、
婚後講習 ( 如夫妻懇談會 ) ;同時,也鼓勵離了婚的人
進聖堂、領聖事,紓解內心的痛苦;更邀請婚姻幸福的
夫妻現身說法,同人分享他們的幸福之道;大家都在追
求幸福婚姻。
我認識不少幸福和不幸福的婚姻,也曾經思考和研究過
形成它們的原因。
小時候,鄰居有對老夫妻,總是出雙入對、相敬如賓;
太太上廚房做飯,先生常在廚房幫忙;羨煞多少人 ! 給
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台灣工作時,我認識一位中年的先生,他的太太是位
女強人,他卻成了賢內助,夫妻生活很幸福。
其他很多家庭,夫妻恩愛、白頭到老;我請教過其中不
少人,據告知,維持婚姻幸福的秘訣,是對婚姻的奉獻
。結婚時的誓言,是一種承諾,許下在任何環境中,一
生敬愛對方;承諾,就得去實踐。
在實踐承諾時,不能計較代價;換言之,實踐承諾,得
基於無言的奉獻;唯有出於愛的奉獻,才可以使自己無
怨無尤。
答應的,就得實踐;言而有信。
奉獻,使人幸福;不止是婚姻,任何事都一樣。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