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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使人幸福  (谷十 2~16)

 

作者  蔣劍秋神父

 

 

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 ﹖

 

意思是,要試探祂。

 

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 ﹖」

 

他們說:「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

 

耶穌對他們說:「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他才給你們

 

寫下了這條法令。

 

但是,從創造之初,  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為此

 

,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

 

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是一體了。

 

所以,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回到家裏,門徒又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誰若

 

休自己的妻子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

 

離棄自己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

 

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要祂撫摸他們;門徒卻

 

斥責他們。

 

耶穌見了,就生了氣,對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跟

 

前來,不要阻止他們! 因為,  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

 

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天主的國,絕不能進去」。

 

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

 

 

 

在羅馬讀書時,有位理髮師對我說 : 『你們神父不結婚

 

,根本無法理解結婚的困難』。

 

這麼多年的牧靈工作,無數的男女來找過我,談他們的

 

婚姻問題;我的經驗告訴我,那位理髮師言之有理。

 

牆外的人根本無法理解牆內人的處境;因此,一班而論

 

,有婚姻問題的人來找我們神父,我們只能請他們多祈

 

禱、多忍耐,實在找不出其他更有效的辦法去幫助他們。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每天,台灣有七十三對夫婦

 

離婚;未經正式法律程序離婚的怨偶更多。

 

離婚再婚者又可能影響、拆散另一個家庭。

 

如此,連鎖反應如同引爆原子彈的威力,對社會造成莫

 

大的傷害;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於全世界」  ( 教友生活20

 

74期 )。

 

離婚的不少,不幸福的婚姻更多;不過,幸福的婚姻也

 

能常見。

 

今天,教會為了幫助人解決婚姻問題,常辦婚前輔導、

 

婚後講習  ( 如夫妻懇談會 ) ;同時,也鼓勵離了婚的人

 

進聖堂、領聖事,紓解內心的痛苦;更邀請婚姻幸福的

 

妻現身說法,同人分享他們的幸福之道;大家都在追

 

求幸福婚姻。

 

我認識不少幸福和不幸福的婚姻,也曾經思考和研究過

 

形成它們的原因。

 

小時候,鄰居有對老夫妻,總是出雙入對、相敬如賓;

 

太太上廚房做飯,先生常在廚房幫忙;羨煞多少人 !  給

 

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台灣工作時,我認識一位中年的先生,他的太太是位

 

女強人,他卻成了賢內助,夫妻生活很幸福。

 

其他很多家庭,夫妻恩愛、白頭到老;我請教過其中不

 

少人,據告知,維持婚姻幸福的秘訣,是對婚姻的奉獻

 

。結婚時的誓言,是一種承諾,許下在任何環境中,一

 

生敬愛對方;承諾,就得去實踐。

 

在實踐承諾時,不能計較代價;換言之,實踐承諾,得

 

基於無言的奉獻;唯有出於愛的奉獻,才可以使自己無

 

怨無尤。

 

答應的,就得實踐;言而有信。

 

奉獻,使人幸福;不止是婚姻,任何事都一樣。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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