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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來自對事態的瞭解  (谷一 21~28)

 

作者  蔣劍秋神父

 

 

 

他們進了葛法翁;一到安息日,耶穌就進入會堂教訓人。

 

人都驚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威似的

 

不像經師們一樣。

 

當時,在他們的會堂裏,正有一位附邪魔的人,牠喊叫說

 

「納匝肋人耶穌 ! 我們與祢有什麼相干﹖祢竟來毀滅我

 

! 我知道祢是誰,祢是    天主的聖者」。

 

耶穌叱責牠說:「不要做聲 ! 從他身上出去 !

 

邪魔使那人拘攣了一陣,大喊一聲,就從他身上出去了。

 

眾人大為驚愕,以致彼此詢問說:「這是怎麼一回事 ﹖

 

這是新的教訓,並具有權威;祂連給邪魔出命,邪魔也聽

 

從祂」。

 

祂的聲譽遂即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

 

 

耶穌施教的時候,聽眾都感到驚奇;因為,祂教訓人,正

 

有權威似的。

 

一班來說,專業人士談專業知識,都有其權威性。

 

耶穌將天國的福音帶來人間,祂便是天國福音的專業人士

 

;祂瞭解福音、知道要世人做甚麼才能獲得永生;所以,

 

祂有權威。

 

耶穌的福音,跟當時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教訓十分不一樣;

 

比方,對    天主的誡命,法利塞人和經師是食而不化;因

 

此,立下無數的細則要人遵守。『他們把沉重又難以負荷

 

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根指頭動一

 

下』( 瑪二十三  4 ) 。

 

以安息日為例,誡命【禁止人在安息日工作】;法利塞人

 

和經師便定下了三十多種安息日所禁止的工作,如  : 收割

 

、簸穀、打穀、準備飯食、挑與兩只乾無花果重量相等的

 

擔子、取水、點火、捕魚;連計畫旅行、考慮工作也在禁

 

止之列。

 

因此,他們責怪耶穌的門徒【做安息日不該做的事】 ( 瑪

 

十二  2 ) ; 只因為門徒在安息日在田間用手掐麥穗吃。

 

法利塞人和經師認為,摘麥子,犯了收割的罪;在手中搓

 

揉麥子,犯了簸穀的罪;把麥子和糠秕分開,犯了打穀的

 

罪;這整個程序又犯了準備飯食的罪,真是罪大惡極。

 

耶穌的教訓,剛好相反;祂以敬禮    天主和人類的需要為

 

前提。

 

達味和其同伴因為飢餓,進入聖殿,吃了只許司祭吃的供

 

餅,沒有罪。

 

安息日,司祭在聖殿宰殺牲畜,把牲畜抬上祭壇、點火焚

 

燒,也不是罪。

 

天主喜歡仁愛,勝過祭獻;祭天的宗旨,就是在回應人類

 

的需要。 ( 瑪十二 1 ~ 8 )

 

『你們中誰有一隻羊,假如,在安息日掉進坑裏,不把牠

 

抓住,拉上來呢 ?

 

人比羊貴重多了;所以,安息日,是許可行善的』 ( 瑪十

 

二11)。

 

因此,耶穌說  : 『安息日,是為人立的;不是人為安息日

 

』 ( 谷二27 )。

 

耶穌瞭解    天父的旨意,故有這一權威;人們正需要祂的

 

這一權威,否則,會作繭自縛。  (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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