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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悅納    天主的祭品吧 !

 

耶二十 79;羅十二 12;瑪十六 2127

 

 

在本主日福音中,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在伯多祿

 

剛剛宣認『基督、    天主之子』後,耶穌開始預言自己的

 

受難;伯多祿反對這種前景。

 

與耶穌和伯多祿之間的緊張關係對比,第一篇讀經向我們

 

展示了耶肋米亞靈魂深處的衝突。

 

第二篇讀經是,保祿致羅馬人書信中長篇訓道詞的開始,

 

邀請我們將自己的身體當做活的祭獻,完滿地與耶穌的苦

 

難結合。

 

耶肋米亞處於一種非常困難的環境中;這在他的【耶肋米

 

亞告白書】若干章節中表達了出來。

 

先知向    天主抱怨:『    上主,祢誘惑了我;我讓我自己

 

受了祢的誘惑』。

 

然後,他說,自己成為天天被人嘲弄的對象,每個人都譏

 

笑、侮辱他;因為,他總是預言災難、暴力和壓迫;人們

 

不想再聽他說話了。

 

耶肋米亞希望從這種內心的衝突中走出去,這卻不可能;

 

因為,    天主的話、先知性啟示,如同烈火在他心內焚燒

 

,使他不可能將這些話包藏在心裏。

 

耶肋米亞的這種情況,與說明耶穌走向自己的苦難的本篇

 

福音部份地相對應;祂從來沒有抱怨過這種命運,甚至,

 

在福音中有一節表示,祂渴望面對這惡的決定性戰鬥(路

 

十二50)。

 

但是,伯多祿反對這種未來;不久之前,他才以無限激情

 

告了耶穌默西亞的身分和神性,充滿對耶穌默西亞光榮

 

的神視。

 

耶穌公開預言祂的苦難,遭到伯多祿強烈的抵制;因為,

 

這種未來與他所想像的相反:不是光榮,卻是卑微;不是

 

成功和勝利,卻是失敗和死亡。

 

雖然,耶穌真的也預言了祂的復活;但是,伯多祿不接受

 

這條通向復活的路。

 

於是,他開始抗議,對耶穌說:『主,千萬不可;這事絕

 

不會發生在祢身上』。

 

伯多祿不接受耶穌的受難;他想要耶穌的光榮,不是經過

 

失敗與痛苦。

 

從耶穌這一方面來講,已經決定迎上前去,祂不想迴避

 

天主的意願;因為,祂知道,這是充滿愛的意願,有著非

 

常重要的意義。

 

受難,是必要的;因為,沒有戰鬥,就不會有勝利。

 

祂需要面對惡、罪和死亡,通過這些人類生存的現實繪製

 

出一條出路、一條終極的勝利之路。

 

因此,祂責備伯多祿:『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

 

會的,不是    天主的事,是人的事』。

 

接著,耶穌講了一個針對所有人的教導:若要做祂的門徒

 

,需要捨棄自己,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

 

這是耶穌的門徒必需走的道路。

 

每一位基督徒都需要面對惡、罪和死亡,步武耶穌的芳蹤

 

;這是一條最穩固的勝利之路、一條正確的路。

 

儘管,人的本性反對它,希望走另一條路,避開這些可怕

 

的要求。

 

耶穌說明,誰想保全自己的生命,反而會喪失生命;但是

 

,誰為了耶穌的緣故、喪失生命,卻會得到生命。

 

這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是為了完滿的生命、為了幸福而被造;在我們每一個

 

人內心深處,都有一種不可遏止的追求幸福、完滿的生命

 

和榮耀的傾向。

 

如果,我們直接地去追求,卻是無法達到的。

 

我們被造,首先,是為了愛;    天主,是愛,祂造我們,

 

是為了我們分享祂的愛。

 

因此,我們的目標應該是謀求在愛內有所長進,謀求為了

 

愛耶穌、奉獻我們的生命。

 

主說:『誰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生命,必會獲得

 

命』。

 

如果,我們直接尋找自己的幸福,會存留在自私主義中,

 

就不能達到完滿的生命,總是處於失敗的狀態。

 

若我們藉著接受來自    天主的愛、戰勝我們的私心,活出

 

克己和忘我的精神,積極地奔赴愛;那麼,我們就會獲得

 

完滿的生命。

 

福音中有很多這類似乎矛盾的要求:為了救自己的性命,

 

需要先捨掉性命;為了獲得光榮、被舉揚,需要先貶抑自

 

己。

 

這一切的關鍵都是一個【愛】。

 

不想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不尋找自己的光榮、不追逐

 

自己的幸福,只尋求在愛內與耶穌生活在一起。

 

這樣就達到最高的目標;當然,需要以巨大的放棄做代價

 

,徹底的自我棄絕。

 

需要放棄直接撲向幸福和光榮、直接得到滿足的願望;走

 

一條更穩當的、通向那萬分渴望的、完滿生命的路。

 

在致羅馬人書中,保祿也給了我們一個類似的教導;他說

 

:『弟兄們,我以    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

 

體,當做生活的、聖潔的和悅納    天主的祭品吧』。

 

我們不應該尋找自己的幸福;反而是,奉獻我們的身體

 

做為活的祭獻。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與羅馬書中的其他章節一起看,將

 

我們的肢體用來侍奉    天主的正義、神聖、

 

天主的愛;這才是基督徒【奉獻】的意義。

 

事實上,奉獻,是一項積極的事實,它意味著,在自己的

 

生命、也在自己的死亡中接受來自    天主的愛,以便轉化

 

成上達    天主,並中悅於    天主的一個奉獻。

 

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需放棄這個罪惡世界的思維;我

 

們不可接受那尋找享樂、錢財和權力的世俗思想;這些都

 

是自私的追求。

 

我們需要放棄世俗頭腦,在更新我們的頭腦中,昇華我們

 

自己,以便有能力選擇    天主的聖意,那些美善的、悅樂

 

天主的意旨。

 

天主的聖意,事實上,是讓我們生活在愛內;不是自我

 

義內。

 

每一個在愛內的進步,都會帶給我們深切的喜樂、真正的

 

喜樂、神性的喜樂。

 

天主是愛,祂的喜樂是,去愛;祂的光榮就是,絕對慷慨

 

地給予。

 

在聖體聖事內,讓我們接受這個如此苛刻的,卻同時又是

 

滿指望的前景。

 

                       作者:阿爾貝.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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