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至公性的要求──傳教使命
傳教的命令
「被 天主派遣到萬民之中做為『普世救恩聖事』的教會,為了本身至公性的基本要求
,並為了服從其創立者的命令,努力向全人類宣講福音」;「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
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
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瑪二十八 19-20)。
傳教使命的起源和目的
主的傳教命令的最後根源,在於至聖三位一體的永恆之愛;「旅途中的教會,本質上即
具有傳教使命的特性,因為,依照 天父的計畫,教會本身導源於子的使命和聖神的使
命」。傳教使命的最終目的,無非使人參與父與聖子之間,在父子的愛之神內的共融。
傳教的動機
天主愛所有的人,教會一向從這愛中取得傳教心火的力量和職責,「因為,基督的愛催
迫著我們……」(格後五14)。因為, 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
(弟前二 4)。 天主願意眾人因認識真理而得救,而救恩可在真理中找到。那些順從真
理之神的感召的人,已踏上了得救之路;然而,受託保管這真理的教會,必須迎合他們
的願望,把真理帶給他們。正因為教會相信普世的救恩計畫,她才必須是向外傳教的。
傳教的途徑
「聖神是整個教會使命的主角」,是祂在傳教的途徑上引導教會。
教會「必須世世代代的繼續發展基督本身的使命,祂被派遣,正是為給窮人傳報喜訊。
在基督之神的引導下,教會應遵循基督所走的同一道路,就是貧窮、聽命、服務、犧牲
的道路……一直到死,並從死亡中勝利地復活」。
這樣,「殉道者的鮮血就成了基督徒的種子」。
可是,「即使在現代,教會也深知,在負責宣講福音者的人性弱點及其所宣
講的福音之間,存在著很大的距離」。只有不斷地利用「補贖和更新」,在
「十字架的苦路上前進」, 天主的子民才能拓展基督王國。因為,「正如
基督在貧窮與迫害之下完成了救贖的工程,教會也奉命走同樣的道路,把救恩的
成果帶給人類」。
教會由於她的使命,「同全人類一起前進,和世界體驗同一塵世命運;可以說,
教會猶如人類社會的酵母和靈魂,使人在基督內革新,成為 天主的家庭」
。因此,傳教工作要求忍耐,先向民眾和尚未信奉基督的團體宣講福音;接著,
建立基督徒團體,使它成為「 天主臨在現世間的標誌」,並創辦地方教會;
同時,要展開本地化運動,把福音融入民族的文化中;其中,當然也有失敗的
例子。 「至於,個人、團體及民族方面,教會只能逐步地去接近、滲入他們,
然後,把他們納入大公的圓滿中」。
教會的傳教使命,要求對基督徒的合一做出努力;因為,「基督徒的分裂,阻止了
教會在那已領洗而不與教會共融的分離子女中實現她固有而圓滿的至公性。更有甚者,
教會本身就在其實際生活上,從各方面都難以表達她完美的至公性」。
傳教任務,要求跟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展開互相尊重的對話。信徒們可從這些
對話中使自己受益,學習更清楚地去認識「在各民族中所發現的任何真理與恩寵,就
像是 天主親臨的跡象」。因為,他們向那些未認識福音的人宣講福音,就能鞏固、
補足、提升 天主在個人和民族間所散佈的真與善,並能洗淨他們的罪過與邪惡,
「使 天主受光榮,魔鬼敗亡,人類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