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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執事是聖職人員


聖保祿對其門徒弟茂德說:「我提醒你,把  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


熾熱起來」(弟後一 6);「誰若嚮往監督的職分,是渴望一件善事」(弟前三 1)


;又對弟鐸說:「我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整頓那些尚未完成的事,並照我所吩


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鐸一 5)。


整個教會是一個司祭子民。藉著洗禮,所有的信友分享基督的司祭職。這種分享


稱為「信友的普通司祭職」。基於這普通司祭職,並為了服務這普通司祭職,因


而有另一種分擔基督使命的方式:就是經由聖秩聖事所授予的職務,其任務是以


基督元首的名義和身分在團體中服務。


公務司祭職與信友的普通司祭職在本質上有別,因為,前者是賦予一種神權以服


務信友。聖職人員藉著訓導(munus docendi)、禮儀(munus liturgicum)和牧


職管理(munus regendi)為  天主的子民服務。


從教會初期,晉秩職務的授予及執行分為主教、司鐸及執事三個等級。經由聖秩


授予禮而賦予的職務,為有機組織的教會,是不能替代的:沒有主教、司鐸和執


事,就沒有教會可言。


主教領受聖秩聖事的圓滿,這使他晉身於世界主教團中,並且,在所託付給他的


個別教會中成為可見的首領。主教們做為宗徒們的繼承人和世界主教團的一份子


,在伯多祿繼承人──教宗──職權的領導下,分擔宗徒的職責和整個教會的使


命。


司鐸們在司祭的地位上與主教們相連,同時,又在履行牧職上從屬他們。他們奉


召做主教們謹慎的合作者。他們圍繞自己的主教,組成一個司鐸團,聯同主教共


同承擔個別教會的責任。他們由主教指派負責一個堂區團體或某項指定的教會工


作。


執事們是聖職人員,專事教會的服務工作;他們沒有接受公務司祭職,但是,授


秩禮賦予他們在聖言服務、禮儀服務、牧職管理以及慈善事務上重要的任務。這


些任務應在主教牧權的領導下去執行。


聖秩聖事的授予是通過覆手禮及其後的隆重祝聖禱詞呼求  天主賜下聖神的恩寵


,為使領聖秩者能善盡職務。授秩禮賦予一個不可磨滅的聖事神印。


教會的聖秩只授予領過洗的男性,他們執行這職務的合宜性需得到確認。招請人


接受聖秩是教會當局的責任和權利。


在拉丁教會中,司鐸的聖秩通常只授予那些準備甘心情願度獨身生活的候選人,


同時,他們須公開表明心意,為愛慕  天主的國並為服務人群而保持獨身。


聖秩聖事的三個等級皆由主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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