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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聖事


天主計畫中的婚姻


「男女雙方是藉婚姻盟約結合為終身伴侶,此盟約以其本質指向夫妻的福祉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


,而且,兩位領洗者之間的婚姻被主基督提升到聖事的尊位」。


天主計畫中的婚姻


聖經是以    天主按照自己的肖象創造男人和女人開始,最後,以「羔羊的婚禮」( 默十九 7,9 )


的神視完成。從始至終,聖經講論婚姻及其「奧跡」:婚姻的建立和    天主所賦予的意義;婚姻


的起源和目的;婚姻在整個救恩史中的各種實現;罪惡給婚姻所帶來的種種困難;婚姻如何


「在主內」( 格前七 39 )、在基督與教會訂立的新盟約中得到更新。


受造界中的婚姻


「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是由造物主所建立,並由祂賦予固有的法則;婚姻的創立者是


天主自己」。婚姻的聖召已銘刻在男人與女人的本性上,造物主親手所創造的人就是這樣。


雖然,長久以來,婚姻在不同的文化、社會結構和靈性態度上經歷無數變化,但是,它並非


是一種純粹人為的制度;這種多元性,不應使人忘記婚姻的共同和永恆特徵。


儘管,婚姻制度的尊嚴未能在各處以同樣的亮度彰顯出來,所有文化都認為婚姻結合是相當


偉大的;「因為,個人及社會的幸福跟健全的婚姻與家庭生活緊密相連」。


天主因著愛而造了人,也召叫人去愛;這是整個人類最基本和與生俱來的聖召。因為


,人是按照    天主的肖象和模樣而造成的,    天主本身就是愛。    天主這樣造了男女,他們


互相的愛情成為反映    天主對人類絕對和永恆之愛的肖象。在造物主的眼中,這愛情是美好


的,非常美好的;這愛情得到    天主的祝福,目的是使它不斷衍生,並實現於照管受造物的


共同工程之中:「    天主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


                                                                                                          ( 創一 28 )


聖經確定男女是為了對方而受造的:「人單獨不好」;女人是男人的「親骨肉」, 就是說


, 與他配對的她, 與他平等的她,與他最親近的她,是    天主賜給他做為「助手」的;如此


,她代表那「救助我們的    天主」。「為此,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


成為一體」(創二 18-25)。這意味著,他們兩人的生命永遠結合在一起; 主曾親自說明這種


結合,祂使人想起造物主「最初」的計畫:「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瑪十九 6)。


罪惡統治下的婚姻


每個人在他週遭或在他自己內都會經驗到邪惡, 這經驗也會在男女關係上感覺到;他們的結


合時常受到紛爭、支配慾、不忠、嫉妒和衝突的威脅,這可能逐漸導致仇恨和決裂。


 根據不同的文化、時代和個人, 這種混亂現象可能以一種或多或少的尖銳方式出現,也可能


或多或少得以克服,但是,它似乎具有一種普遍的特徵。


我們沉痛地看到的這混亂現象,根據信仰,並非來自男女的本性,也不是來自男女關係的本質


,而是,來自罪惡原罪使人與    天主決裂後,第一個後果就是破壞了男女之間原先的共融


他們的關係被彼此的怨懟所扭曲;造物主原先恩賜他們互相喜愛 ,卻變成支配對方和貪婪的關


係;男女要生育繁殖和治理大地的美好聖召,已添上懷孕和謀生求食的痛苦。


然而,受造界的秩序雖遭嚴重擾亂,卻仍然存在;為治癒罪惡的創傷,男女需要恩寵的助佑;


天主既是無限仁慈的,祂從不拒絕施恩;沒有恩寵的助佑,男女便不能實現他們生命的彼此


結合;為了這種結合,    天主才「在起初」創造了他們。


在舊約法律教育法下的婚姻


天主是那麼慈悲的,從沒有捨棄罪人;隨著罪惡而來的處罰,「懷孕的苦楚」(創三 16)、


「汗流滿面」地辛勞工作 ( 創三 19 ),也構成限制罪惡損害的良方。人在墮落以後,婚姻有助


人克服自我封閉、自私、對個人逸樂的追求,使自己向他人開放、彼此互助、自我犧牲。


在舊約法律的教育法下,涉及婚姻專一性和不可拆散性的道德良知得以發展。族長和君王的多


妻制度仍未明確地被放棄,然而,    天主給梅瑟的法律旨在保護女人,反對男人任意支配女人


。即使如此,按照主的話,此法律仍帶有男人「心硬」的痕跡:為這個緣故,梅瑟准許人休妻。


先知們在夫婦專一和忠貞的愛情的形象下,看到    天主與以色列所訂立的盟約,於是,準備選


民的良知,加深他們了解婚姻的專一性和不可拆散性。盧德傳和多俾亞傳,以感人的記載見証


了婚姻的崇高意義、夫妻之間的忠貞與恩愛。聖傳時常在雅歌一書裡看到人類愛情的獨特表達


,也是    天主之愛的純真反映 ── 那「猛如死亡」之愛, 「洪流也不能熄滅」之愛的反映。


                                                                                                        ( 歌八 6-7 )


在主內的婚姻


天主與其子民以色列之間的婚姻盟約,為那新而永久的盟約預做準備;在此新盟約中,


天主子藉著降生成人,犧牲性命,與祂所拯救的人類以某種方式結合在一起;如此,為


「羔羊的婚宴」( 默十九 7,9 )預做準備。


在公開生活之始,耶穌應祂母親的請求,在一個婚宴上施行了第一個標記(神跡)。


教會對耶穌在加納婚宴的臨在,認為非常重要;這裡,她看到對婚姻之美好的肯定,並意會到


一個宣告:自那時起,婚姻要成為基督臨在的有效標記


耶穌在宣講時明確指出,男女結合的原義,一如造物主自起初所願意的那樣。


梅瑟准許人們休妻,是對人的心硬做出讓步;男女之間的婚姻結合是不可拆散的,是


天主親自制定的;「凡    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瑪十九 6)。


對婚約的不可拆散性,這種明確地堅持曾使人感到困惑,並且,看來好像是一項不能實現的要


求;可是,耶穌沒有加給夫婦一項不能承受的重擔,比梅瑟法律更沉重的擔子。


祂來,恢復受造界被罪惡所擾亂的原有秩序,親自賦予人力量和恩寵,好能在    天主國的新幅


度中度婚姻生活。夫婦是藉著追隨基督、犧牲自我和背負自己的十字架,才能「領悟」婚姻的


本義,並在基督的助佑下把它生活出來。基督徒婚姻的恩寵,是基督十字架所產生的果實,


十字架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


關於這一點,保祿宗徒用以下的話清楚地說明:「你們做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


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聖化她」(弗五 25-26),又立刻接著說:「『為此,人要離開自


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這奧秘真是偉大!但是,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


的」( 弗五 31-32 )。


整個基督徒生活帶有基督與教會夫妻之愛的標記;使人加入    天主子民團體的聖洗,已經是一


項婚姻奧跡:它可以說是婚禮前的沐浴,接著就是婚宴──感恩祭。


基督徒婚姻成為有效的標記,是基督與教會締結盟約的聖事;既然,婚姻象徵並通傳恩寵,


那麼,兩位受過洗禮者之間的婚姻就是新約的真正聖事。


為天國而守貞


基督,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中心; 基督徒跟基督的關係, 比跟其他家庭的或社會的關係


更為重要。自教會開始,已有些男女放棄了婚姻的莫大好處,為要追隨羔羊,無論祂到那裏,


都常跟隨祂,為關注    上主的事情,為盡力中悅祂,為迎接新郎的來臨。


基督曾親自邀請某些人追隨祂度這種生活,而祂本身就是這種生活的模範。


有些閹人,從母胎生來就是這樣;有些閹人,是被人閹的; 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


能領悟的,就領悟罷!   (瑪十九 12)


為天國守貞,是聖洗恩寵的一種擴展,是一項有力的標記;象徵人與基督之關係的優越性,


也是熱切期待祂再來的標記;使人想起婚姻是現世存在的一種關係,是會逝去的。


婚姻聖事和為天國守貞,兩者都是來自主自己;是祂賦予這兩種生活意義,並給予它們所需的


恩寵,好按照祂的聖意而生活。


為天國守貞的價值,與基督徒的婚姻觀是不可分割的,而且相得益彰:


詆毀婚姻,就是削減守貞的光輝;讚揚婚姻,就是提高對守貞的讚揚。


與壞的相比,才顯示出壞的美好不可能是真的美好;比那確實美好的更為美好的東西,


才是最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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