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賴孟多 ( St. Raymund of Penafort ) 一月二十三日
公元一二七五年
聖賴孟多生於公元一一七五年,出生西班牙本納福系貴族,德學兼優;年二十歲,即任哲學教授
;三十歲時,赴波羅日專攻教律和普通法律,得博士學位,成為教律的權威,著有【良心判斷案
件綱要】,並彙輯歷代教宗通諭,對教會有極大的貢獻。
四十五歲時入多明我會;初學時期,他謙卑自下,請長上科予補贖一種,以賠補過去教學方面的
缺陷。長上果然【准予所請】,令他做下列補贖 : 撰述一部良心案件的彙輯,供聽告解神父和倫
理學家參考;聖人奉命編著了上述的【良心判斷案件綱要】。
聖人不斷參加各項傳教工作 : 講道訓人、勸化異教徒、猶太人及慕爾人。聖人除照顧被慕爾人擄
掠的信友的靈魂神益外,又偕同聖伯多祿諾拉谷創立了瑪利亞贖虜會,贖回無數被擄的信友。
教宗額我略九世召聖人往羅馬教廷供職,並請聖人做他的聽告解司鐸。
聖人奉教宗御旨,將一一五0 年後歷代教宗的通諭彙輯成書。至一九一七年版的聖教法典公布時
止,聖人的著作為歷代教會法學一致公認權威教律書。
聖人除供職教廷外,曾一度返回故鄉傳教、聽告解,勸化無數罪人。
一二三八年,多明我會總會特派代表赴西班牙,通知他已當選該會總會長;聖人大驚,堅決推辭
,不果。接任後,對本會組織、會士靈修、工作規律,頗多建樹。
隔兩年後,辭去總會長職務,其時,聖人年六十五歲。
以後三十四年內,他致力攻斥異端,勸化西班牙的慕爾人;為了執行是項計畫,他命聖多瑪斯撰
述【斥異教徒】的不朽名著。
聖人又享有顯靈蹟的特恩,其中最受人傳誦的是橫渡海洋的靈蹟;那時,聖人伴詹姆士王赴地中
海的瑪约加島;詹姆士生活放蕩,雖許下悔改的諾言,但是,到了島上,故態復萌,聖賴孟多
大怒,求去。王帝不准,傳旨【凡擅將船隻借與聖人使用者,立即處死】。
聖人大踏步,跨上海面,將自己的大氅舖下,當做船舶,把衣角紮在竿上做風帆。
瑪約加島距離巴塞羅納城有一百六十哩之遙;聖人踏在大氅上,飄浮海面,神風吹送,快捷異常
,竟於六小時內,安然渡過海面,抵達目的地。聖人拾起大氅,乾無滴水,照常披在身上,返回
修院。
一二七五年,聖人逝世,享壽百齡。
因為,聖人在行使告解聖事的職務上極享盛名,後世便奉他為聽告解者的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