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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還要更愛
則 十八21~28;瑪 五20~26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父母都會有這個經驗:不喜歡懲罰孩子,孩子犯了錯
,父母心更痛。
但是,好父母也知道,犯了錯的孩子要教育、要糾正
錯誤;有時,還要有懲罰。
這懲罰,不是為了讓父母出氣,是為了孩子的成長。
今天, 天主的話說:『我喜歡惡人喪亡嗎?我不是
寧願他離棄他的行為而生存?』
錯,不知改,會導向死亡的。
孩子成績不好,好父母不會因此降低對孩子的要求,
父母會要求提升,幫助孩子努力,達到一定的水平。
父母不會說:『隨便啦,考60分也Ok 啦!』
不是;父母知道,孩子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考80
、90、甚至更高分,學到更多的東西。
所以,今天,主耶穌要求門徒做得要比經師和法利塞
人的標準高:不要僅守法律的條文(拿60分),要活
出法律的愛的精神,『愛、還要更愛』(拿80分、90
分)!
我們可能會把四旬期看成一個『少一點的』齋期:
少吃一點、少喝一點、少一點電視、少一點電玩 ⋯⋯
雖然,這樣都對,但是,也可以把四旬期看成一個『
多一點的』時期:更多一點祈禱、更多一點自律、更
慷慨一點把自己好的東西跟別人分享。
這個『更多一點』,或者是『聖依納爵的更的精神』
,應該是四旬期的主要精神,使我們更成長、更走向
天主、愈(更)顯主榮。
我們絕不要只以作『星期天教友』為満足,我們要想
辦法、動腦筋去福傳,把我們最好的東西、就是我們
的信仰跟別人分享,讓更多、更多的人認識基督,獲
得永生。
加油!為 天主的光榮去拿福傳80分、90分、100分
;這是我們唯一應該競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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