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一定要成為家庭的中心
則十六 1~15,60,63;瑪十九 3~12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天主和以色列人訂立的盟約就好像一個婚約,
以色列人被 天主揀選的時候,是一個落難的
小民族,也可以比喻說是『一位沒錢、沒勢的
村女』,被王子看中後把她打扮得像一位貴婦
, 天主要以色列人成為他們四周的民族(大
姐姐和小妹妹)的恩寵的母親。
可惜,以色列人跟著偶像『小三』去了,也失
去了自己的美麗。
然而, 天主並沒有拋棄她,一次又一次呼喊
她回頭。
『離婚』,不是 天主字典裏的詞;這也是今
天耶穌不准許離婚的原因。
基督徒的婚姻,代表了 天主與祂人民的愛的
盟約;盟約不是基於利益的合約,是不能夠改
的。
在離婚率很高的今天,『從一而終』甚至不被
看成是好的德性,這觀念改變的結果,是我們
的家庭面臨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衝擊,而且,
離婚對夫妻雙方和孩子帶來了很大的痛苦,也
造成社會的諸多問題。
耶穌的標準好像難以達到,包括不少基督徒的
婚姻。
一方面,教會不能把標準降低,因為這是耶穌
所定立的標準;另一方面,教會誠懇地鼓勵夫
妻通過祈禱和教會團體的幫助,能夠克服困難。
家庭各成員一起祈禱真的是很重要,甚至,必
不可少,沒有這家庭的公共祈禱,家庭成員是
很難同心同德團聚在一起的;基督一定要成為
家庭的中心、『夫妻之間的第三者』。
非常值得反省的是:
我們個人的祈禱生活、家庭的祈禱生活有沒有
改善的空間?
沒有祈禱與好好利用耶穌建立的聖事,特別是
彌撒聖事及和好聖事,我們要堅持基督徒的真
正好的婚姻價值觀,是不容易的。
但是,我們有沒有祈求恩寵的幫助?
我們有沒有互相尊重?
我們有沒有承認自己的錯誤而要求對方寬恕?
有沒有努力地去改正自己的錯誤,並且向對方
盡力賠補自己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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