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的證據夠嗎?
宗十四 21~27;默廿一 1~5;若十三 31~35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以前,看過車主貼在車子後面一張半幽默、半嚴肅
、發人深省的字條,譯成中文是這樣的:「如果,
你因做基督徒被逮捕並接受審判,法官會有足夠的
證據來定你的罪嗎?」
感謝 天主,在臺灣做基督徒不是犯法行為;但是
,我們還是不妨藉此反省一下:如果,我們說我們
是基督徒,我們能提出什麽證明?
如果,別人說我們是基督徒,他們能提出什麽證明?
領洗證、每個主日去參與彌撒等,這些證明雖然重
要,卻還不夠。
在今天的福音裡,主耶穌給了一個最充分的證據:
如果,你們像我愛了你們一樣地彼此相愛,世人就
會因此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
主耶穌說這是「新」命令,並不表示之前的人沒有
愛 (如愛父母、子女、朋友等等) ;是要「像祂一
樣地去愛」。
祂是怎樣愛我們的?
首先,當我們還因罪惡與祂為敵的時候,祂就愛了
我們 (罪過,是對 天主的拒絶和傷害) 。
聖保祿說 : 「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
們死了,這證明了 天主怎樣愛我們」(羅五 8 )。
基督自已給了我們愛仇的榜樣,又叫我們也如此做
:「我給你們説,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
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
」 (路六27~28)。
換言之,基督徒愛的對象應該包括所有的人:膚色
不同自己的人、口音不像自己的人、宗教信仰和自
己不一樣的人、生活習慣不像自己的人;如果,我
們還沒有做到這一點,主的命令還是「很新」。
基督對人的愛是無條件的,不問人「值得」與否;
而且,祂的愛是自我犧牲的;真正的愛是為了被愛
者的好處,不是自己的利益。
通常,我們在電影、電視、小說裡看到的「愛」,
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和感覺,這不應該叫
「愛」(love),只是「慾」(lust)。
主耶穌對人的愛,是真正的愛,為使人類得到永遠
的生命,祂交出自己的生命;「你們是因祂的創傷
獲得了痊癒」 (伯前二24)。
別人如何看出我們是基督徒?
不是因為聽到我們口裡一天到晚講耶穌、或者去了
多少次教堂,是看到我們愛的行為。
我們並不否認宣講耶穌和上教堂的重要性,相反的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宣講耶穌也是復活
主的命令:去宣講和去愛。
但是,最能被人看到、又受感動的是我們的愛德;
所以,世人是在看我們的行為的!
如果,我們以做基督的罪名被起訴,控告者能提出
足夠的證據定我們的罪嗎?
雖然,主耶穌的新命令很簡單:「你們該彼此相愛
,如同我愛了你們」;但是,要實行新命令卻不是
簡單、容易的。
在今天的讀經一裡,保祿宗徒說 : 「我們必須經過
許多困難,才能進入 天主的國」。
真正的愛是要付出代價的;受苦越多、自我空虛越
多,證明愛越大;這樣的愛在基督身上最能看到 (
斐二 6 )。
如果,像主耶穌一樣的愛是不容易做到,我們怎樣
才有力量去做?
今天的讀經一裡,聖保祿和初期教會的例子給我們
一些提示:祈禱、禁食 (即自律) 、託付給所信仰
的主,就是託付在 天主的恩寵中去做要完成的工
作。
在這裡,我們看到,信德和上教堂的重要。
基督不是只給我們命令、沒有給我們實行命令的方
法;祂有。
祂建立了教會的聖事,特別是我們一起參與的彌撒
祈禱和聖體聖事 (領聖體前,教會要求我們「禁食
」一小時,迎接主耶穌到心房,靈魂的潔淨和準備
是聖體聖事有效的條件)。
愛人的主耶穌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可以完成愛的工
作。
今天的讀經二,我們看到愛的結果:在新天新地裡
,與愛的 天主如同新娘與新郎般的結合!在
天主與人同在的帳幕裡, 天主要與人居住在一起
,那等待新郎基督的新耶路撒冷、即教會是一位打
扮整齊的新娘。
新娘能打扮得光鮮華麗,是因為她曾為愛基督新郎
接受了許多困難和考驗,她通過了這些考驗,證明
了自己對基督新郎的愛。
所以,愛是會碰到困難的;這使我們想起《伯多祿
前書》說的 : 「雖然如今你們暫時還該在各種試探
中受苦,這是為使你們的信德得以精煉,比經過火
煉而仍易消失的黃金更有價值,好在耶穌基督顯現
時堪受稱讚、光榮和尊敬」 (伯前一6~7)。
人生的試煉包含了多少悲傷,哭泣和痛苦;但是,
為了主,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新天新地裡,與我們同在的 天主要擦乾我們的
一切眼淚 (讀經二) ,我們要永永遠遠一同享受幸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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