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主光照我的意志去愛仇人

 

若望福音十二     44~50

 

那時候,耶穌呼喊說:「信我的,不是信我,是信那

派遣我來的;看見我的,也就是看見那派遣我來的。

我身為光明,來到了世界上,使凡信我的不留在黑暗

中。

無論誰,若聽我的話卻不遵行,我不審判他;因為,

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乃是為拯救世界。

拒絕我及不接受我話的,自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說

的話要在末日審判他。

因為,我沒有憑我自己說話,是派遣我來的

父,祂給我出了命,叫我該說什麼、該講什麼。

我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所以,我所講論的,全

是依照        父對我所說的而講論的」。

 

反省

 

面對拒絕和不信的人,耶穌的態度不是審判;因為,

祂來,是為拯救。

在耶穌眼中,所有人都是需要被拯救的可憐人,人們

越有罪,越拒絕耶穌,耶穌就越同情他們;因為,那

正是可憐之處。

換句話說,耶穌充滿愛,以愛點光看罪人,超越人的

正義。

正義,是給人應得的;愛,是給人多於應得的;這就

是        天主的正義。

如果,我們能從        天主的角度來愛那些拒絕、得罪或

傷害我們的「罪人」,那麼,不僅他們能夠獲得

天主的救贖,我們的傷痛也會被主的愛所醫治;求主

光照我的意志去愛仇人。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uodegang 的頭像
    Guodegang

    郭德剛福傳中心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