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肉身的復活、永恆的生命
路廿 27~40
那時,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說
:「師傅,梅瑟給我們寫道,如果,一個人的哥哥
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子嗣,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
妻子,給他哥哥立嗣。
曾有兄弟七人,第一位娶了妻子,沒有子嗣就死了
;第二位及第三位都娶過她為妻,七個人都是如此
,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
末後,連那婦人也死了。
那麼,在復活的時候,這婦人是他們那一位的妻子
?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
耶穌對他們說:「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但是,那
堪得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
也不嫁,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因為,他們相似
天使,他們既是復活之子,也就是 天主之子。
至論死者復活,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祂
稱 上主為亞巴郎的 天主、依撒格的
天主及雅各伯的 天主。
祂不是死人的、是活人的 天主;所有的人為祂都
是生活的」。
有幾位經師應聲說:「師傅,禰說的好」。
從此,他們再不敢質問祂什麼了。
反省
不信復活的撒杜塞人故意刁難耶穌;耶穌便藉機
講出了我們必須明白的幾點:
第一、天堂和世界是截然不同的領域。
第二、死亡是生命的更新之路,而非生命的終結。
第三、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不是死人的
天主。
第四、不相信復活,只能用短暫代替永恆。
神學家卡爾˙巴特說:「人類生命的目標,不是
死亡,是復活」。
做為基督徒的我們,對這復活的盼望有多少呢?
里昂的主教聖依肋內有句話說得好:「領聖體的
人不再是會腐朽的人,因為,他身上已有復活的
根源」。
讓我們有意識地、發自內心地宣認:我信肉身的
復活、我信永恆的生命;亞孟!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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