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記得:我是 天主的子女
申六 2~6;希七 23~28;谷十二 28~34
「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當我們跟中國人,特別是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的
中國人傳福音時,他們時常會說:「我不偷不搶
,是一位好人,這就夠了;無須信 神、信
天主」。
今天的福音裡,一位經師前來問主耶穌:「一切
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當時的法律就有六一三條之多;當下,主耶穌找
到了最重要的—條,就是今天讀經一裏梅瑟訓誨
以色列人時說的: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
! 上主、我們的 天主是唯一的 天主;你應
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 上主、你的
天主』。
但是,主耶穌意猶未盡,一口氣緊接著說出第二
條:『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愛 天主和愛人是不可以分開的,若不愛
天主,我們無法有準則去正確愛人,例如,忽視
天主「不可殺人」的誡律,我們可能會把墮胎看
做是做好事。
另一方面,若不愛人,我們就不是真正愛
天主;因為,愛人是愛 天主的具體表現。
無論如何,在主耶穌眼中,愛 天主是優先的第
一條誡命。
「愛」,不只是「喜歡」做某事,是「應該」做
某事,例如,愛小孩的母親,三更半夜起來,替
小孩餵奶、換尿布,說明了這一點。
主耶穌肯定了舊約,把愛 天主和愛人做為法律
的條文,是一定要做的(「你當 ⋯⋯」);不做
,就是違反了道義,變成「罪」。
我們愛 天主、愛人,不是我喜歡才做,不喜歡
就可以不做的;喜歡、不喜歡,我都應該做,應
該的理由是人的尊嚴要求人感恩回報。
首先,我們絕對是依賴 天主才存活的,這一點
對生活在都市的現代人可能不怎麼明顯;但是,
事實就是如此。
主耶穌說的「求禰( 天父)今天賞給我們日用
糧」;我們的日用糧雖然看起來是來自超市(包
好、洗好、煮好,甚至即時可吃),卻是「大地
和人類勞苦的果實」(如彌撒中用的麥麵餅和葡
萄酒),而且,這一切絕對是先來自 天主的給
予:「我栽種、阿波羅澆灌,然而,使之生長的
卻是 天主。
可見,栽種的不算什麼、澆灌的也不算什麼,只
在那使之生長的 天主」(格前三6~7)。
麵餅之前是麵粉,麵粉之前是麵粉廠的加工,加
工之前是麥穗,麥穗之前是太陽、雨水,太陽、
雨水之前是 天父的慈愛 ⋯⋯;真的,「天生萬
物以養人」,人應有善以報天。
天主不單使各種食物生長,就連我們都市人賺錢
去買各種食物的能力也來自 天主。
醫生、律師、生意人有敏捷的頭腦,是來自
天主的恩寵;年收入百萬、千萬的運動員,也是
因為 天主給了他們敏捷的手腳。
「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切不要錯誤!一切美好
的贈予、一切完善的恩賜,都是從上、從光明之
父降下來的!」(雅一16~17);既然如此,我
們應當全心、全意、全力愛 天主 上主。
我們愛人的誡命也是「很應該」的;「我」,不
是一座孤島,沒有一個人是。
從出生那一刻直至離世,我們都是依賴別人生存
的:慈愛的父母、學校的老師、親戚、朋友、同
事、各行各業的人;沒有一個人的成功是憑自己
的力量,我們一生中的恩人真是數之不盡。
以愛心回饋他們,其實,不是我們慷慨大方,是
我們的責任;所以,愛人,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社會正義的問題是社會上每一個人應關心的問題。
主耶穌用「愛人如己」也是提醒我們「自愛」的
重要;不自愛的人是無法真正愛別人的。
自愛,不表示自我放縱,是自我尊重、不自傲、
不自憐、自悲。
為我們基督徒來說,自我尊重的理由就是,知道
自己是 天主創造、被基督救贖的,知道自己是
藉領洗而重生的 天主的子女。
教宗良一世提醒我們說:「基督徒啊,你該認清
你的身分!」
我們的身分就是 天主的子女,我們不要忘記這
一點,也不要讓人使我們忘記這一點;我們該把
「我是 天主的子女」寫下來,放在醒目的地方
,如書桌前,時常提醒自己,提醒自己不要做任
何事違背了這崇高的身分。
愛主、愛人的誡命,不在於「感覺」,在於態度
和行動;但是,有時候,愛 天主、愛人並不容
易做到,這時,我們要定晴在主耶穌身上,祂是
我們的榜樣和力量的源泉。
祂、也唯有祂,是完全做到「全心、全意、全力
愛 天主 上主」和「愛人如己」的人;所以,
祂獻上的「全燔之祭和犧牲」是真誠、完美的,
最能中悅 天主的(福音讀經)。
祂是完美的大司祭,凡依靠祂接近 天主的人,
祂都能拯救(讀經二)。
回到我們開始時碰到的福傳問題,「我只要做一
位好人」的說法是遠遠不夠的;其實,「除了
天主,沒有人是善的」(谷十18)。
不先認識 天主、不先知道自己是 天主子女的
人,是無法真正做「好」人的;相反的,認識
天主會使我們更能成為一位真正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