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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對自己靈魂最有利的選擇

 

聆聽聖言

 

羅七     18~25

 

弟兄們,我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

;因為,我有心行善,實際上,卻不能行善。

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我所不願意的惡

,我卻去做。

但是,我所不願意的,我若去做,那麼,已不是我

做那事,是在我內的罪惡。

所以,我發現這條規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

總有邪惡依附著我。

因為,照我的內心,我是喜悅        天主的法律;可是

,我發覺,在我的肢體內另有一條法律與我理智所

贊同的法律交戰,並把我擄去,叫我隸屬於那在我

肢體內的罪惡的法律。

我這個人真不幸呀!

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

感謝        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這樣看來,我這人是以理智去服從        天主的法律、

以肉性去服從罪惡的法律。

 

釋經小幫手

 

如果,我們從不祈禱,我們會順著自己的感覺做事

:我覺得這人在欺負我,我就罵回去;我覺得自己

喜歡這衣服,我就下手去買;我肚子餓,我就吃,

而且要吃得很好。

我們跟著自己的理智、安排和計畫做事,不關心

天主的想法,也很少去聆聽我們良心的微小聲音叫

我們要自制、要憐憫他人等等。

如果,我們渴望過一位基督徒的生活,那麼,我們

就會嘗試透過祈禱、透過聆聽他人來尋找

天主的旨意。

但是,往往,我們因為心裡急躁,聽不到、也聽不

進去;而且,很多時候,我們過於執著自己的想法

,即便我們去做大避靜,也分辨不出該走的道路。

問題是什麼呢?

聖保祿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告訴我們,在他內有兩種

法律:一個是        天主的法律、另一個是肉體的法律。

基督徒透過教會的教義逐漸瞭解,        天主的法律教

導他要行善棄惡、教導他如何活出真福八端的幸福。

其實,在人的良心裡,他也聽到        天主的法律,只

要他願意順從,他就看得到光明。

然而,人一生出來,就被各種肉慾和執著糾纏著;

當我們開始意識到這兩者在我們內的鬥爭,恭喜我

們,我們開始成為一位祈禱的人、開始學會聆聽

天主,不只是順著肉慾的傾向去生活。

我們這一生就是在這兩者之間做選擇,但願我們學

習分辨、學習在多種選項中選出對自己的靈魂和他

人的救恩最有利的選擇。

 

品嚐聖言

 

 「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

感謝        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活出聖言

 

今天,認真看待你做的每一個選擇,它能影響你的

一生、成就你的永生。

 

全心祈禱

 

主,感謝禰給我這些內心的掙紮、給我選擇的機會

;阿們。

 

歡迎收聽語音檔,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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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