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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我們的本喜樂地服侍

 

路十二     35~38

 

那時候,耶穌對祂的門徒說:「要把你們的腰束起

、把燈點著,應當如同那些等候自己的主人由婚筵

回來的人,為的是主人來到,一敲門,立刻就給他

開門。

主人來到時,遇見醒寤著的那些僕人,是有福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束上腰,請他們坐席,自

己前來伺候他們。

他二更來也罷、三更來也罷,若遇見這樣,那些人

才是有福的!」

 

反省

 

聖經啟示天人關係,在福音中,耶穌常用主、僕的

圖像來教導門徒精神和態度;今天的比喻亦然。

做為        天主的僕人,我們追求的並非是祂的回報,

例如     :   感謝、喜愛、報酬,甚至祝福,只是盡我們

的本份。

本份就是以主動的態度敏感地體驗主的需要,並且

喜樂地服侍,這樣,我們就是好僕人,這也是有福

的意義。

如果,我們的服務藏有功利心態,和        天主談條件

,那麼,一開始就不明瞭自己的身分和本位,為人

處事失去根基,常患得患失,服從變得敷衍,服務

也不能喜樂。

我敏於服從真正的需要嗎?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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