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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活出福音,我們需要放棄一切

 

路十四     25~33

 

那時候,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

:「如果誰來就我,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

、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

能做我的門徒。

不論誰,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

做我的門徒。

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卻不先坐下籌算費用

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

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這個人開始建造,竟不

能完工。

或者,一位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

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

打他的呢?

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遣

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

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

不能做我的門徒」。

 

聖言反省

 

耶穌不是一位會做廣告的人,祂提出跟隨祂的條件

,不但沒有賣點,反讓人望而卻步;愛祂,要超過

愛自己和自己最愛的家人,還要揹十字架,甚至,

要準備好犧牲性命。

不僅如此,祂還讓想要跟隨祂的人認真掂量這些條

件。

實際上,祂提出這些條件,並非要拒人千里之外;

祂讓人掂量這些條件,也不是挑選人,因為,祂願

意所有的人都跟隨祂,並獲得救恩。

這是一條我們基督徒必選的「窄路」,耶穌只是讓

我們意識到跟隨祂的現實性;許多時候,為了活出

福音,我們需要放棄心愛的人、事、物,甚至需要

捨身致命。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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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