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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三十一日,聯合國大會第七十一屆會議第三委員會

開會討論人權的促進與保護;聖座常駐聯合國紐約總部

觀察員奧薩總主教在這次會議上表明,每個人天生享有

同等的尊嚴和基本的生命權,從受孕到自然死亡的所有

階段,人的生命權都必需受到支持和保護。

不幸的是,這項權利始終被忽略和縮減。

奧薩總主教指出,胎兒、尋求安全的移民、戰爭受害者

、窮人、年長者和死刑犯的生命權一直被人忽視和摒棄

,人們對此爭論不休,卻不予以重視。

再者,生命權也涵蓋了適當的居住條件;為此,「各國

必需應對普遍喪失生命權的現象,這個現象與貧窮密切

相關,尤其是不適當的居住條件與無家可歸的問題」。

在廢除死刑方面,國際社會愈加具有共識,奧薩總主教

贊許這是保護生命的一大進步。他引用教宗方濟各向第

六屆世界反死刑大會發表的視頻訊息,說明「死刑有悖

於       天主的計畫,冒犯生命的不可侵犯性和人性尊嚴;

死刑非但無法替受害者伸張正義,反倒助長復仇心態」。

如果,想要全面理解人的權利和尊嚴,還必需承認所有

人的社會、文化、政治和精神權利,誠如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八條所闡明的,「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的權利,這項權利包括改變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然而,宗教自由在許多地方持續被踐踏;奧薩總主教說

,只因為自己的宗教信仰,人們不斷受迫害、遭囚禁;

有時,還被殺害。

在宗教團體方面,有些團體也陷入侵犯他人宗教信仰自

由的誘惑,狹隘地詮釋某些宗教信條,導致不少宗教迫

害事件。

更有甚者,當宗教被濫用於定義國家的身分認同和團結

時,宗教就成了歧視的理由。

最後,聖座代表呼籲國際社會與各國政府關切宗教自由

,為保護並促進這項基本人權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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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