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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愛     天主、下愛眾人

 

           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聖瑪竇福音第二十一和二十二章記載猶太宗教的

領導對耶穌的挑釁,他們指出一連串的問題試探

耶穌,引誘祂說出不利於自己的話:

祢憑什麼權柄在聖殿裏講道?

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人死後,會不會復活?

雖然,發問的人不懷善意,耶穌依然耐心回答;

而且,諄諄善誘,給我們留下寶貴的教訓。

本主日是甲年常年期第三十主日,彌撒福音便記

載這樣的一問一答;法學士試探耶穌的問題是:

「法律上的誡命那一條最大?」

在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聽來,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似乎不應該有任何不懷善意的試探作用;但是

,在耶穌時代,事情不是這樣。

那時,猶太經師把梅瑟的法律詳加分析,共計有

六百一十三條,其中,三百六十五條是消極誡

、二百四十八條是積極的誡命;這些誡命,他們

又再分為輕、重、大、小、最大和最小的。

以什麼標準來劃分,卻沒有規定;為此,他們常

常爭論不休。

法利塞人以為,不論耶穌如何回答,總不免得罪

部份的聽眾。

但是,耶穌的答覆直截了當,而且,絲毫不容置

疑;它包括兩段:

第一段、論愛  天主

出處是,猶太虔誠信徒每日兩次誦唸的申命紀的

話:「以色列!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        天主

,是唯一的        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

上主、你的        天主;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你

應牢記在心,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不論

你住在家裏、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常應

講論這些話」(申六4~7)。

第二段、論愛人

出處是,舊約肋未紀十九17~18:「不可存心懷

恨你的兄弟,應坦白勸誡你的同胞,免得為了他

負罪債。

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應愛人

如己;我是        上主」。

耶穌綜合以上兩段經文指出,愛        天主和愛人是

兩條相似的誡命;又說,全部聖經都繫於這兩條

誡命。

本主日彌撒福音瑪二十二34~40這樣記載:

那時,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

就聚集在一起;他們中有一位法學士試探祂、發

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

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這樣,我們從剛才聽到耶穌回答法利塞人的話中

,又可以獲得一個寶貴的教訓,那就是,愛

天主與愛人相輔相承,不可偏廢。

本主日彌撒中的讀經一取自出谷紀第二十二章第

二十到二十六節,在這篇讀經中,慈母教會更表

示了在她心目中愛人的優先對象。

今天,讀經一這樣說:

上主這樣說:「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因為

,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若是苛待了一位

,他若向我呼求,我必聽他的呼求,必要發怒,

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寡婦

、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位百姓、即你中間的一位

窮人,你對他不可像放債的人,向他取利。

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做抵押,日落以前,應歸還

他;因為,這是他唯一的舖蓋、是他蓋身的外氅

;如果,沒有它,他怎能睡覺呢?

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在今天,社會大眾都熱衷名利、貪圖個人享受,

能不苛待也不壓迫外僑,不欺侮,卻救濟寡婦、

孤兒,關心那些被遺棄在社會邊緣上受苦的人,

這實在是難能可貴的。

今天,彌撒中的福音和讀經一的教訓,正是我們

這個時代的對症良藥,我們要十分珍惜它、盡力

實行它。

主內的兄弟、姐妹們,上愛        天主、下愛眾人,

這是在今天彌撒福音裏耶穌講的道理,這道理的

出處在舊約聖經裏,原是猶太宗教的基本誡命。

在耶穌時代,舊約聖經一般被稱為『法律』和『

先知』;『法律』就是『梅瑟五書』、『先知』

則指所有其他的舊約經書。

耶穌也採用這個名稱,祂認為,全部法律和先知

都繫於兩條誡命:第一條是、『你當全心、全靈

、全意愛        上主、你的        天主』;第二條是、『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說,這兩條誡命

相似,我們應當同樣遵守。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相當於我國孔子

的『愛人如己』;但是,在猶太宗教裏,『近人

』一詞,包含了一種特別的意義,耶穌講了一個

喻來發揮這種意義,祂說: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了耶里哥,遭遇了

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

死半活地丟下,走了。

正巧,有一位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

便從旁邊走過去。

又有一位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裏,看了看

,也從旁邊走過去。

但是,有一位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 ,一看見,

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

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

到客店、小心照料他。

第二天,他取出兩枚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

看護他 ! 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

補還你。

講完比喻後,耶穌詢問祂的聽眾說:『你以為,

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的近人呢?』

當然,是那位慈善的撒瑪黎雅人。

換句話說,在猶太宗教裏,『近人』一詞,指的

不但是本國同胞、同一宗教的信友和親戚朋友,

而且是連仇人也包括在內的所有的人,特別是那

些被大家忽略了、無人照顧的可憐人。

本主日彌撒中的第一篇讀經重申同一的解釋,讀

經一上說:對於外僑,不要苛待、壓迫;因為,

你們也曾僑居埃及。

對孤兒、寡婦,不要傷害;如果,你們傷害了他

們中任何一位,他向我呼求,我必俯聽,必要發

怒,用刀殺死你們;這樣,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

寡婦、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位子民、他是與你同住的

窮人,你不可像債主一樣向他索取利息。

若是你拿了別人的外衣做抵押,日落以前,應該

還給他;因為,這是他唯一能蓋身的外衣,沒有

外衣,他怎能睡覺呢?

他若向我呼號,我必俯聽;因為,我是仁慈的。

主內的兄弟、姊妹們,今天,社會大眾都熱衷名

利、貪圖個人享受,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不苛待

外僑、也不壓迫外僑?

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不欺侮寡婦、孤兒,要救濟

他們?

有多少人真的知道,關心那些被遺棄在社會邊緣

上受苦的人?

這樣的人恐怕不多吧?恐怕很難碰到。

本主日彌撒禮儀的訊息強調,對那些被大家忽略

了、無人照顧的可憐人要特別關心,這正是我們

這個時代的對症良藥,我們要十分珍惜這個教導

,並盡力遵行。

基督,我們讚美祢!

作者:阿德里安.諾桑        聖本篤會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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