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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讓我們的名字被登記在天上

 

路十     17~24

 

那時候,七十二位門徒歡喜地歸來說:「主,

因著祢的名號,連惡魔都屈服於我們」。

耶穌向他們說:「我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般自

天跌下。

看!我已經授予你們權柄,使你們踐踏在蛇蠍

上,並能制伏仇敵的一切勢力,沒有什麼能傷

害你們。

但是,你們不要因為魔鬼屈服於你們的這件事

就喜歡,你們應當喜歡的乃是因為你們的名字

已經登記在天上了」。

就在那時刻,耶穌因聖神歡欣說:「       

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祢;因為,祢將這

些事瞞住了智慧及明達的人,卻啟示給小孩子。

是的,        父啊!祢原來喜歡這樣做。

我        父將一切都交給我,除了        父,沒有一位

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

沒有一位認識        父是誰的」。

耶穌轉過身來、私下對門徒說:「見你們所見

之事的眼睛是有福的。

我告訴你們,曾經有許多先知及君王希望看你

們所見的,卻沒有看見;聽你們所聽的,卻沒

有聽到」。

 

聖言反省

 

因著耶穌賦予的權柄,在傳教時,門徒們成功地

驅逐了魔鬼,因而歡喜地向耶穌報告。

可是,他們歡喜的理由似乎不被耶穌欣賞;因為

,耶穌指出,真正值得他們歡喜的應該是另一個

理由,就是他們的名字已被登記在天上。

其言外之意是說,重要的,不是自己有什麼能力

,是在        天主內的得救。

保祿也解釋了類似的道理:如果,沒有愛,無論

有什麼神能,都沒有用。

沒有愛與不在        天主內是同義的;假如我們不在

天主內,即使給別人報了捷,自己也會落選。

其實,只有當我們在        天主內時,我們才能真正

戰勝魔鬼。

(「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 樂仁出版社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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