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修和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福音分享
張心銳神父撰文
近年,年輕人走上街頭爭取訴求,從和平示威逐漸
變成持續的警民暴力衝突,社會陷入撕裂,政見不
同引發的罵戰或打鬥不斷在多個社區或堂區出現。
這些衝突和分裂同樣困擾著香港許多家庭;據香港
電台去年八月中報導,示威期間至少有約五十位青
年與家人爭吵,結果,被趕出住所。
社會衝突持續,找不到解決方法,做為基督徒應該
如何自處?
本主日的讀經主題是規勸兄弟,談到修和的重要。
一、修和是 天主極重視的事,否則,祂何必派遣
聖子到世上來?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獻出生命、帶來和平、消弭仇恨
、使人修和(弗二14);在聖子來以前,
天主派遣先知,甚至,嚴厲地要他們傳遞修和的信
息;因此,修和,不是甜言蜜語,若不獻出自己的
生命就沒有修和。
今日,首篇讀經正提到 上主對先知的要求:「你
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
己的罪惡喪亡;但是,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則三十三 8); 天主善惡分明,祂自己要來
追討血債。
然而,我們自然傾向把自己的短處放在背後、把他
人的短處放在眼前;如果,有人指出我們的短處,
是一件好事,所謂旁觀者清;可惜,生活中這種規
勸不多見,多見的卻是:在別人面前挖苦犯錯者、
或在他背後搬弄是非、散播流言蜚語。
這也是教會或團體經常出現的弊病,只會令人難堪
及傷心,對現況毫無改善,不能達致修和。
二、勸人改過遷善是最好的愛德行動。
從整體的角度,個人規勸某兄弟,他不聽,我不可
罷休,還應該用其他方式繼續勸告他,甚至警告他
;這是出於對那位兄弟的愛、對整個團體的愛,絕
非負面的說話。
耶穌宣講福音時, 也曾嚴厲責備過人;祂宣講天國
喜訊時,也明言有地獄的可能;凡不聽從
天主、固執行惡的人,就是自我排除於天國之外。
保祿也是跟隨耶穌勸人相愛:「任何誡命都包含在
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羅
十三9);這包括對兄弟的勸諫。
「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羅十三10)。
三、應耐心聆聽及提問。
當然,若規勸者動機不純正,我們要警惕提防;如
果,是出於責任或愛德,便應謙虛地和他交流。
我們應該要有同情心,並需明白一個基本假設:「
除非有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罪,否則,法庭應該假設
他無罪」。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解決方法:先要找出事的兄弟
單獨交談,無效時,便請兩或三個人去勸勉;若他
堅持不聽從,便訴諸教會;到最後,若依然無效,
就要把事情帶到團體公開處理(瑪十八15~17);
時至今日,這仍是規勸及修和最有效的方法。
有時,在實踐中,社會及家庭的修和未必時常順利
,我們要互相鼓勵,活出真理與仁愛;若能二、三
個人因主的名字聚在一起祈禱,讓主耶穌在我們中
間,難道在天之 父會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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