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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修和

 

甲年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福音分享

 

                                                   張心銳神父撰文

 

近年,年輕人走上街頭爭取訴求,從和平示威逐漸

變成持續的警民暴力衝突,社會陷入撕裂,政見不

同引發的罵戰或打鬥不斷在多個社區或堂區出現。

這些衝突和分裂同樣困擾著香港許多家庭;據香港

電台去年八月中報導,示威期間至少有約五十位青

年與家人爭吵,結果,被趕出住所。

社會衝突持續,找不到解決方法,做為基督徒應該

如何自處?

本主日的讀經主題是規勸兄弟,談到修和的重要。

一、修和是        天主極重視的事,否則,祂何必派遣

聖子到世上來?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獻出生命、帶來和平、消弭仇恨

、使人修和(弗二14);在聖子來以前,

天主派遣先知,甚至,嚴厲地要他們傳遞修和的信

息;因此,修和,不是甜言蜜語,若不獻出自己的

生命就沒有修和。

今日,首篇讀經正提到        上主對先知的要求:「你

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

己的罪惡喪亡;但是,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則三十三     8);        天主善惡分明,祂自己要來

追討血債。

然而,我們自然傾向把自己的短處放在背後、把他

人的短處放在眼前;如果,有人指出我們的短處,

是一件好事,所謂旁觀者清;可惜,生活中這種規

勸不多見,多見的卻是:在別人面前挖苦犯錯者、

或在他背後搬弄是非、散播流言蜚語。

這也是教會或團體經常出現的弊病,只會令人難堪

及傷心,對現況毫無改善,不能達致修和。

二、勸人改過遷善是最好的愛德行動。

從整體的角度,個人規勸某兄弟,他不聽,我不可

罷休,還應該用其他方式繼續勸告他,甚至警告他

;這是出於對那位兄弟的愛、對整個團體的愛,絕

非負面的說話。

耶穌宣講福音時, 也曾嚴厲責備過人;祂宣講天國

喜訊時,也明言有地獄的可能;凡不聽從

天主、固執行惡的人,就是自我排除於天國之外。

保祿也是跟隨耶穌勸人相愛:「任何誡命都包含在

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羅

十三9);這包括對兄弟的勸諫。

「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羅十三10)。

三、應耐心聆聽及提問。

當然,若規勸者動機不純正,我們要警惕提防;如

果,是出於責任或愛德,便應謙虛地和他交流。

我們應該要有同情心,並需明白一個基本假設:「

除非有證據證明一個人有罪,否則,法庭應該假設

他無罪」。

所以,耶穌教導我們解決方法:先要找出事的兄弟

單獨交談,無效時,便請兩或三個人去勸勉;若他

堅持不聽從,便訴諸教會;到最後,若依然無效,

就要把事情帶到團體公開處理(瑪十八15~17);

時至今日,這仍是規勸及修和最有效的方法。

有時,在實踐中,社會及家庭的修和未必時常順利

,我們要互相鼓勵,活出真理與仁愛;若能二、三

個人因主的名字聚在一起祈禱,讓主耶穌在我們中

間,難道在天之        父會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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