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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洗禮,我和     天主締結盟約

 

創十七     3~9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        天主又對他說:「看,

是我與你立約,你要成為萬民之父;以後,你

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因為,我

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使你極其繁衍,成為一

大民族,君王要由你而出。

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訂立我的約,

當做永久的約,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

天主。

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即客納罕全地,賜給

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做他們的

天主」。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

代應遵守我的約」。

 

反省

 

天主召叫亞巴郎離開故鄉、家族和父家時,他

已經七十五歲(創十二章);後來,又與亞巴

郎立約,應許他的後裔將如天上的繁星那麼多

(創十五章);        天主再與亞巴郎立約,並給

他改名叫「亞巴辣罕」,意即「萬民之父」,

其時,他已九十九歲(創十七章)。

單單在創十七章,十三次提到「立約」;今日

的讀經,四次出現「約」字。

當亞巴郎聽見        天主的話,立即「俯伏在地」

,表示敬畏、服從        天主,朝拜這位親自與他

立約的        天主。

立約的同時,        天主也給亞巴郎改名,「以後

,你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

改名,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在猶太人的觀念,

父母為孩子取名,有祝福的意思,也表達監

、眷顧。

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他最主要的特質;所以,

改變名字,意味著生命、身分重要的改變,或

是和        天主有新的關係、新的使命。

亞巴郎,原本有「尊貴之父」的意思,

天主給他改名為「亞巴辣罕」,意思是「萬民

之父」,表明        天主開始在亞巴郎身上實踐祂

的許諾,使亞巴郎由一位無兒無女的人,成為

萬民之父,使其後裔子孫繁衍,成為一大民族。

同樣,我們領洗時取「聖名」,一方面表達我

們屬靈新生命的開始,另一方面也透過效法聖

人的表樣去跟隨和愛慕        天主。

天主與亞巴郎及他的歷代後裔所立的約,是永

久之約;        天主不但要和亞巴郎建立關係,也

要與他的後裔建立關係,而且一直到永遠,這

是何等大的祝福。

昔日,        天主跟亞巴郎立約,許諾他的後裔將

如天上的繁星那麼多;今天,耶穌仍然跟我們

立約,並且許諾「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

不到死亡」。

耶穌強調,祂是生命之源;「見不到死亡」的

意思是指,相信的人,他們的靈性生命不會與

天主隔絕。

雖然,肉身會腐朽,只是暫時的;將來,必定

要復活。

 

行動

 

天主與亞巴郎立約,在整個以色列歷史中佔著

很重要的地位,這個許諾由依撒格、雅各伯、

梅瑟,以致新約都不斷在聖經中出現。

天主從不失信,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願意專一事

奉        天主?

我們已經藉著洗禮和        天主締結新的盟約,祂

要做我們的        天主,我們要做        天主的子女。

靈風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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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