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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過時的使命

 

依六十     1~6;瑪廿八     16~20

 

「小德蘭福傳之友」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傳教節,強調的是傳教;但是,在今時、今日,

傳教是否過時了?

雖然,教會官方從教宗到各地主教團仍然在強調

傳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可是,好像有不少理論

與說法負面地影響到我們的傳教熱忱,使我們

天主教教友對傳教提不起勁;然而,沒有這些理

論和說法的福音派等基督教派卻傳教熱忱高漲。

這些理論和說法歸納成以下幾點:

1.不認識基督、沒有領洗的人也可以得救,這些

人叫做「無名基督徒」,只要按良心做事就夠了。

2.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基督宗教沒有什麽不

同。

3.有的人不是基督徒,但是,他的行為比基督徒

更好,為什麽一定要人認識基督並領洗?

一、今天,為什麽還要傳教?

1.傳教是        天主子耶穌的命令(如果,我們基督

徒還相信耶穌是        天主子),今天的福音對這點

說得很清楚;今天,我們還遠遠沒有使「萬民」

成為主耶穌的門徒、沒有給所有人付洗;主耶穌

基督建立了教會,教會存在的理由就是傳教。

2.傳教的唯一動機是愛,別人也得福音、得享永

生;一位真正認識基督、接受了基督福音,並且

深切體會到福音的珍貴的基督徒,不能對如此大

的喜訊保持緘默,也不能對        天主子受如此大的

苦難的救贖大愛保持緘默。

有喜訊,要與人分享,不願意與人分享喜訊的人

是沒有愛心的人,這樣的人其實連自己的得救都

成問題;因為,在基督信仰裡,「得救」指的是

與愛人的        天主在愛中合一,沒有愛心的人無法

與        天主合一。

這正是為什麼聖保祿說:「我若不傳福音,我就

有禍了」(格前九16)。

沒有真正認識到基督福音之珍貴的人,是不會與

人分享的;所以,一位基督徒的傳教熱忱的確與

他的信仰程度成正比。

這也是為什麽說,沒有傳教熱忱的人很容易失去

自己的信仰;越傳教,越能紮深自己的信仰。

3.人的得救不是意謂人最後得到什麽物質的賞報

,如洋房、車子、電視機等等,是與愛的

天主建立永恆的愛的關係。

擁有        天主,就不缺少其他任何東西(正如孩子

的幸福不是因得到父母買來的玩具、車子等外在

的東西,是得到父母的愛和臨在),為了建立這

愛的關係,認識是必須的;不認識如何產生愛?

這正是為什麼主耶穌說:「永生,就是認識

天父及        天父派遣來的耶穌基督」(參若十七3

所以,我們要讓人認識基督,在此世先預嘗永生

的福樂。

這也是為什麽雖然「無名基督徒」可能死後得救

,但是,他們在今生卻有很多的欠缺,沒法得到

基督徒所領悟的生命意義和永生的希望及聖事的

恩寵,也無法知道自己是被        天主所愛的。

不知被        天主所愛的人就如同孤兒一樣,不知道

有父母的愛。

然而,人生最大的需要是愛;所以,我們也要向

「無名基督徒」傳福音。

4.不是所有未領洗的人都叫「無名基督徒」,要

符合以下的條件才是:

1) 沒有領洗的原因不是他們的過錯,如果,

某人認識到應當接受基督,卻又拒絕接受祂,此

人「犯錯了」,不是「無名基督徒」。

2) 此人要盡其所能按良心生活、盡其所能塑

造一個不被蒙蔽的良心,就是此人盡力按

天主給他的恩寵生活。

如果,        天主給了他領洗的恩寵(就是給了他塔

冷通),他就該利用此恩寵領洗。

如果,        天主只給了他二個塔冷通,這樣的恩寵

還不夠領洗,他卻盡力利用這二個塔冷通的恩寵

生活、做人,他就可稱為「無名基督徒」。

「無名基督徒」並不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選擇無須

負責。

5.一個「好人的標準」是「愛        天主、愛人」的

人,而且,「愛        天主」是首要的第一誡。

光說愛人,卻不願認識        天主、愛慕        天主的人

,其實,不是一位「好人」,他沒有真正按良心

做事。

真正按基督教導生活的基督徒,他的行為一定會

比其他人更好。

假使,他沒有按照基督的教導生活,錯的是他個

人,不是基督的教導。

傳教工作是傳授基督的教導,不是要別人效法他

自己的行為;基督是        神,我們軟弱的人都不是

神。

6.所有宗教都一樣?

只要稍微留意就會知道這句話的糊塗,因為不同

宗教的教導、道德、宗教生活都相差太多了。

基督宗教是        天主啟示給人的宗教,一切以愛為

出發點,即        神愛世人,並且降來告訴人生命的

意義、人生的終向以及人與神的關係等等,並以

替人贖罪使人能得到永生。

其他大部份宗教是人憑自己的理智想像、思索出

來的一套理論説法,這些理論說法因時、因地可

隨時改變;雖然,用意是解釋人生遭遇的問題,

卻遠遠不夠,因為,人能理解的東西太有限,也

太依賴肉眼可見的事物。

可是,        神和天堂等都不是肉眼可見的。

另外,我們不要忘記,即使「邪教」的創始人也

會說自己的宗教是會帶給人幸福的;有得幸福的

意願不夠,還要有得幸福的方法。

基督宗教最獨特的是:「        天主竟樣愛了世界,

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祂的不致喪亡

,反而獲得永生」。

基督宗教的創立者是「神、人」,不只是人而已

;人亟需救贖,人不能給別人永生(因為人自己

沒有永生),只有        神才有永生可以給人。

二、誰去傳教?

梵二說,每位領了洗的基督徒都有傳教的責任。

當然,因為每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傳教的方式也

有異;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地方的人沒有聽過

基督的福音,所以,有些人要到外地做傳教士。

但是,不能到遠方的人也可以在各自的環境內傳

教,尤其,今天的地球村裡,很多非基督徒可能

就是基督徒的鄰居。

教會有兩位傳教主保說明了這一點:聖方濟沙勿

略是到遠方傳教的模範;隱修院的聖女小德蘭則

是在自己生活的環境裡藉著祈禱和刻苦來傳教的

模範;兩者都是使傳教產生功效必不可少的。

三、如何傳教?

1.以言:

以言是因為我們要「跟人講信仰的道理、傳福音

的真理」,主耶穌說:「要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

咐你們的一切」(福音)。

講道理的重要性是因為還沒有信仰的人也有天賦

的理智,理智要尋找「真理」;而且,「得救的

真理」是每人所要尋找的。

所以,每位有傳使命的基督徒都該多認識自己的

信仰、多學教理,準備好答覆別人的詢問(參閱

伯前三15)。

2.以行:

祈禱的人、為愛        天主、愛人奉獻犧牲(背十字

架)的人最能打動人心;人心尋找的是「愛」,

充滿愛心,不圖名圖利,願為別人的得救而犧牲

的人最有說服力,就如教會初期及世世代代為傳

福音做犧牲見證的基督徒,他們之中可能是我們

的父母、老師、朋友、神長、修女......

3.多動腦筋,靈活利用自己所在的環境,例如:

小販在攤子上播放悅耳的聖樂、開影印店的老闆

印勵志的聖經章句送給顧客等;多創造傳教機會

與人接觸,講耶穌......

羅十15「傳佈福音者的腳步是多麼美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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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