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主耶穌的話、聽從教會的教導
宗十五 1~2,22~29;默廿一 10~14,22~23;
若十四 23~29
耶穌復活期第六主日曾慶導神父「主日讀經反省」
在教會發展的過程中,不同的人對同一問題必會有不同的
看法;如果,問題無關於救恩的原則性,可以隨性一點兒
去解決;如果,關係到救恩的原則性,要嚴肅對待,一定
得找到正確的解決之道。
問題是,如何找到正確之道?
在今天的第一篇讀經裡,初期教會碰到的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外邦人是否要按猶太人梅瑟的慣例受割損,才能得救?
保祿和巴爾納伯這兩位在第一線的傳教員雖有自己的看法,卻沒有自做主張,他們謙虛地回去耶路撒冷請示宗徒和長老,請他們裁斷。
在聖神的帶領下,宗徒和長老做出了明智的決定,向外邦人傳教的工作因此能繼續展開,一直到天涯地角。
復活的主耶穌許諾,祂將與教會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今天的讀經裡,我們看到,主的聖神正是這樣和教會在一起,帶領著教會邁向天鄉。
首先,我們在福音裡讀到,『天父因基督之名派來的聖神必要訓誨你們一切,也要使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
這跟主耶穌曾說過的另一句話是有關聯的:「本來,我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你們;然而,你們現在不能擔負;當那一位真理之神來時,祂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祂要把由我所領受的傳告給你們」(若十六12~14)。
可以確定的是,教會的信仰道理,不是教會創造出來的,是來自主耶穌以言以行所做的啟示。
但是,主耶穌在世時的啟示,為還沒有復活經驗的門徒們來說,卻是難以理解的;例如,默西亞要受苦這一啟示,為伯多祿和其他門徒都是無法理解的愚妄和絆腳石(參瑪十六12)。
經驗到復活的主基督之後,在聖神的帶領下,門徒們才「回想起主耶穌所說的一切」,並明白了主耶穌所說所做之事的意義。
這些啟示和「意義」就成了教會信仰的來源、成了我們每個主日宣認的信經的基礎,亦即我們常說的「教義」。
除了帶領門徒回憶主耶穌的言行,並明白其中的意義外,聖神還帶領門徒做具體的決定;今天讀經一裡,我們讀到樣的句子:「因為聖神和我們決定……」所以,當時教會的那個重要決定是聖神的決定,是不會錯的。
但是,為什麼「和我們決定」呢?
由聖神決定,不就夠了嗎?還要門徒做什麽?
原因就是,聖神像風一樣,來無影去無蹤(參若三8),我們人卻是憑五官獲知訊息的,需要有形可見的標記;因此,需要聽到門徒們的聲音。
因為,門徒的聲音代表了聖神的聲音;所以,門徒們的決定是不會錯的,這正是歷來教會在教義及道德方面的教導不可錯誤性的基礎,也是教會的「聖事」的性質:藉有形可見的標記,確信聖神賜予的無形的恩寵。
這也是為什麽耶穌在強調聖洗的必要時,描述聖神來無影去無蹤後,指出聖洗是水和聖神的洗禮。
只有聖神能洗滌罪過,而且,水是那有形的標記;人是需要有形可見的標記的(參若三3~8)。
這有形的教會就像今天我們藉由慶祝母親節來感謝慈母一樣,是必須的。
教會的教導,不是來自教會本身,是來自主耶穌;但是,主耶穌一再對門徒們強調:「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拒絕你們,就是拒絕我」(參若十三20);還命令門徒們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瑪廿八19~20)。
所以,遵守門徒們的教導,就等於遵守主耶穌的教導;在今天的福音,主耶穌說:「愛我的人,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話」。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遵守主耶穌的話?
就是當我們遵守教會的教導時,我們確知是在遵守主的教導,這也表示我們確實愛基督。
說自己熱愛基督,卻不服從教宗領導的人,是言行不一的。
主耶穌預言「許多假先知要起來,欺騙許多人」(瑪廿四11);祂離開後,「假教師將要出現,倡導使人喪亡的異端,並否認那救贖他們的主」(參伯後二1)。
在這充斥著錯謬思想的世界裡,我們如何能確知得救的真理?
如何獲得世界所不能給予的平安?
如何才能不煩亂、不膽怯?
答案就是:聽從教會的教導,我們就能確知自己沒有走錯路,就會有永遠救恩的平安!
因為,在那新天新地裡,獲救的聖城耶路撒冷(教會的象徵)城牆上的十二座基石刻著的就是羔羊的十二位宗徒的名字!(讀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