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愛 天主所愛、愛耶穌所愛!
主顯節後星期四
「小德蘭福傳之友」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
今天,讀經一告訴我們 : 應該愛 天主、愛人。
愛 天主的人,不能惱恨自己的弟兄;因為,不愛看得見
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 天主。
聖奧思定說:愛 天主是第一誡命、愛人是第一行動表示
;不愛 天主的,不會真愛人;不愛人的,也不會真愛
天主。
愛那些可愛的弟兄,不是一件難事;難就難在要去愛那些
不可愛的弟兄,這才是挑戰。
那怎麼辦?
這個愛人的誡命蠻沉重的。
小德蘭也有親身的體驗;一位修女的性格不是很好,大家
都不願意跟她來往,見到她,就走為上策。
小德蘭也有這個人性的軟弱;但是,她說,這不是基督徒
應該做的,基督徒是應該可以超越這人性的軟弱的。
所以,有一次,她看到這位修女走過來,小德蘭很費力、
卻很堅定地迎向她走去,還給了她一個燦爛的微笑。
這位修女覺得奇怪,就問小德蘭,在她身上看到什麼使她
那麼愉悅的?
小德蘭心裡說:我看到妳身上的主耶穌!妳也是主耶穌所
愛的、捨生救贖的!
今天,讀經一最後說:『使我們戰勝世界的,就是我們的
信德』。
信德,使我們產生愛德;因為,相信這位不可愛的弟兄或
姊妹像我一樣也是 天主所愛的子女、像我一樣也是耶穌
歷盡千辛萬苦要救贖的人;所以,我要愛 天主所愛、愛
耶穌所愛!
這樣,祂的誡命就沒有那麼沉重了。
今天,關於愛人的教導也使我們想到,我們愛人的最高表
現是給人真理,就像主耶穌今天回到納匝肋,要把真理帶
給祂家鄉的人一樣;因為,真理才能夠給我們自由、
天主子女的自由!